一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查验入驻食品经营者证照资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全面排查在售食品及原料风险,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等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同时从严整治环境卫生,规范货物摆放,切实提升市场“亮化”水平。
二是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日管控”,严把食品销售关。
三是深化食品“三小”治理。结合食品“三小”治理行动,以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店为重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指导经营户对照太原市地方标准自查自纠,提升消费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