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政策名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
4.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5.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6.申领流程:自主购机,由个人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
8.发放时间:随时申请。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审核和资金下达情况及时兑付。
9.主管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0.咨询电话:0351-4032979
五、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政策名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
4.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5.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根据报废机具种类、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6.申领流程:机主自愿报废,由个人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8.发放时间:随时申请。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审核和资金下达情况及时兑付。
9.主管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0.咨询电话:0351-4032979
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政策名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财农[2016]26号)
4.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5.补贴标准:67元/亩
6.申领流程:各乡镇、村根据上一年当地农村土地颁证经营确权和耕地种植情况对各农户和农垦农场土地进行公示,公示后通过线上提交公示结果,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省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经各市拨付各县,最终由各县拨付补贴对象手中。
7.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8.发放时间:按年度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0.咨询电话:0351-8235019
七、雨露计划(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政策名称:雨露计划
2.政策级次:中央
3.政策依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4.补贴对象: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
5.补贴标准: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助
6.申领流程:学生需提交“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县级农业农村局通过“全国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跟踪比对并产生拟资助名单,拟资助名单经县、乡、村逐级比对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进行资助。
7.发放方式: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确定的学生资助名单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8.发放时间:每年6月30日前
9.主管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0.咨询电话:0351-7676123
备注:资金预算根据当年实际资助人数进行安排
八、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政策名称: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
2.政策级次:省级
3.政策依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脱贫人口增收的若干措施》(厅字〔2022〕39号);《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
4.补贴对象: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就业劳动力
5.补贴标准: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奖补。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复核公示、发放补助
7.发放方式: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按年度发放
9.主管单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0.咨询电话:0351-7676123
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政策名称: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2.政策级次:省级
3.政策依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脱贫人口增收的若干措施》(厅字〔2022〕39号);《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
4.补贴对象: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就业劳动力
5.补贴标准:对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外出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定额方式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分档制定具体补贴标准。跨省务工的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省内县外务工的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
6.申领流程:个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发放补贴
7.发放方式: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8.发放时间:当年底之前
9.主管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10.咨询电话:0351-767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