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太原市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美丽太原建设为统领,锚定空气质量“退后十”和“一泓清水入黄河”两大核心目标,全方位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经过全市共同努力、区域协同,我们在保障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回升的同时,克服能源保供带来污染物排放大幅增加、多轮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标志性、历史性突破,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首次实现“30+”,为33.6微克/立方米,实现了空气质量排名“退后十”目标;“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全面完工,全市6个国考断面全部为优良水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多项关键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美丽太原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市生态环境“含绿量”进一步提升,向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生态环境保护满意答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2025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一)太原市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经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审核,2025年1-12月,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282天,优良率为77.3%,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34天。重污染天数4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天。
太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3,同比下降12.8%,实现“六年连降”。六项污染物浓度实现“四降两平”,除O3外其余五项达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指标创有监测以来最优水平。其中:有4项同比下降,分别是:PM2.5浓度为33.6μg/m3,下降16.1%,NO2浓度为30μg/m3,下降14.3%,PM10浓度为63μg/m3,下降13.7%,O3浓度167μg/m3,下降12.1%;有2项同比持平,分别是:SO2浓度11μg/m3,CO浓度1.2mg/m3。O3超标0.04倍。从污染物污染负荷情况看,最大的是O3,负荷比为25.1%;其次是PM2.5,负荷比为23.4%;其它污染物污染负荷比从大到小依次是:PM10为21.7%、NO2为18.1%、CO为7.2%、SO2为4.3%。
2.城六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1-12月,城六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排序依次为:尖草坪区(不含上兰)294天,同比增加38天;杏花岭区284天,同比增加37天;晋源区273天,同比增加30天;小店区271天,同比增加29天;迎泽区、万柏林区因点位调整暂无数据。
城六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由低到高(污染由轻至重)排序依次为:尖草坪区(不含上兰)为3.97,同比下降13.7%;杏花岭区为4.04,同比下降14.0%;晋源区为4.12,同比下降12.3%;小店区为4.41,同比下降12.0%;迎泽区、万柏林区因点位调整暂无数据。
3.“三县一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1-12月,太原市所辖“三县一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为:娄烦县324天,同比增加6天;古交市317天,同比增加19天;阳曲县314天,同比增加30天;清徐县276天,同比增加23天。
“三县一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污染由轻到重)为:娄烦县为2.67,同比下降16.3%;古交市为3.18,同比下降15.0%;阳曲县为3.47,同比下降15.4%;清徐县为4.10,同比下降17.2%。
4.“三个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1-12月,“三个开发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为:综改区290天,同比增加32天;中北高新区282天,同比增加20天;清徐经开区272天,同比增加20天。
“三个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污染由轻到重)为:中北高新区为3.93,同比下降11.7%;综改区为4.18,同比下降11.4%;清徐经开区为4.19,同比下降12.9%。
5.太原市空气质量与全国其它主要城市比较情况
2025年1-12月,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168城市中排名第152位(并列倒数第15位),在省内11个地市中排名倒数第2位。
(二)2025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我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共6个,分别为汾河水库出口、上兰、李八沟、迎泽桥、河底村、韩武村。省考断面4个,分别是扫石桥、贯中桥、美锦桥、太榆退入汾口。
2025年,太原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100%,较2024年提高16.7%。其中,汾河水库出口为Ⅰ类,李八沟、迎泽桥、上兰为Ⅱ类,河底村、韩武村为Ⅲ类。全市10个国、省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个,优良率80%,与2024年持平。其中,扫石桥为Ⅱ类,美锦桥为Ⅲ类,太榆退入汾口和贯中桥为Ⅳ类。
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呈好转趋势,2023年—2025年,我市城市水质指数(CWQI)分别为4.9040、4.7910、4.759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三)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46个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完成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安全利用率达100%,43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完成技术评审备案,用地安全利用扎实有效。14个污染地块完成治理修复并通过省厅效果评估,42个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完成率100%,污染地块监管全面强化。全部完成了2025年新增的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4家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从源头遏制新增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先行先试,建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联合多部门划定防治重点区,构建起土壤—地下水协同治理的生态安全屏障。
二、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通报
2025年,太原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服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全面贯彻“执法+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年共组织开展24项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将459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行差异化监管;开展“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22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对企业干扰。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抽查企业1085家(次),推动整改涉气问题780余个;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线上预警+线下核查”模式,累计预警139次。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运用无人机、在线监测等技术精准溯源,推动105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改。在土壤与固废领域,查处非法倾倒案件20起,行政拘留6人;排查119家矿山企业及14座尾矿库,完成4座尾矿库整治。全年核查在线监测异常线索61条,立案处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10起;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13起。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完成773件群众信访案件现场核查;全年受理群众举报2729件,办结1373件,兑现举报奖励2件,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情况通报
(一)“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情况通报
“一泓清水入黄河”是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工作专班统筹调度下,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密切协作、主动作为,推动工程建设全面提速。截至2025年年底,“一泓清水入黄河”52项生态保护工程已全面完工,圆满实现既定目标。其中: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38.76公里,铺设污水管网318.15公里;污水处理能力: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6.5万立方米/日、园区废水处理能力13.63万立方米/日,实现中水回用9.6万吨/天,完成6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3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80立方米/日,治理黑臭坑塘4个;建成人工湿地8个共497.71亩(其中潜流湿地304.33亩、表流湿地193.38亩),治理河道109.54公里,完成堤防工程112.38公里,种植营造林13.18万亩。
(二)“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情况通报
自2022年8月获批成为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以来,太原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部署,立足能源重化工城市转型实际需求,扎实推进试点建设。通过三年试点建设,创新构建了“政策协同、平台赋能、资金聚合、能力提升”四位一体的气候投融资体系,试点示范项目气候效益显著,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太原模式”。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包括:一是项目储备规模领先,融资对接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太原市气候投融资储备项目达226个,总投资3834.29亿元,其中减缓类项目182个,适应类项目44个。通过精准高效的政银企对接,推动65个项目获得银行授信505.39亿元,实际投放贷款211.75亿元,资金落地效率显著提高。二是转型金融落地发展,推动高碳产业转型进程。积极应用国家及省级转型金融标准,制定太原市转型金融落地实施指引,推动转型金融在太原市更好落地发展。推动驻并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2024年—2025年,浦发银行太原分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等为山西省焦化、煤电等行业企业提供转型贷款达32.85亿元,有效推动相关企业节能减排与低碳转型进程。三是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发展提质增效。截至2025年9月,太原市新能源装机规模增长至302.98万千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50.44%。2025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城市公交新能源比例均达到100%;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碳排放单位节能降耗水平显著提升,气候投融资赋能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加速形成。
(三)“无废城市”建设情况通报
2022年,太原市列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出台了《太原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扎实推进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重点任务基本完成。
在工业领域,古交煤矸石土壤化生态修复中试项目实现技术突破并对外发布,同时成功培育11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制造示范作用显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获最高A级,重点单位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安全处置率稳定达到100%。建筑垃圾运输实现全程在线监控,所有合规车辆100%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在生活领域,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持续完善,新增智能回收机668台,累计覆盖小区超1150个,“两网融合”深入推进。通过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推动资源化利用,金属材料回收率超75%,并规范回收废旧动力电池2240吨。农业面源治理领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94%,农膜回收率目标提升至8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智慧监管全覆盖。
通过以上措施,全市在各类固体废物的减量、回收与安全处置方面关键指标稳步提升,“无废城市”建设的整体效能和系统化水平显著增强。
2025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挑战中奋进,在拼搏中前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长足进步。这一系列成绩的背后,是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指引与关怀支持,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清晰的方向;是市委、市政府科学统筹、精准施策,以强大的决心和执行力推动各项环保政策落地生根,为生态环境改善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与工作氛围;是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在专业指导与技术帮扶下,精准科学研判太原周边生态环境形势,强化汾河谷地联合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联防联控工作,让太原生态环境治理不断迈向科学治理的新高度;更离不开市城乡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农业农村局、市规资局、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协同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为太原的蓝天碧水净土贡献力量。然而,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锚定美丽太原建设总目标,聚焦“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乡村”“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机制接续发力,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谱写美丽中国太原篇章注入持久生态动力。
通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