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13时10分,平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后石公路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人田某某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田某某却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来。经进一步核查,田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田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3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