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开展“八个一律”酒醉驾查处行动中,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当场扣押涉案车辆及烟花爆竹,及时消除了一起危及道路交通安全与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当日16时20分许,交管大队五中队民辅警在325省道留村路段,发现一辆白色别克车行驶轨迹异常、形迹可疑,驾驶员神色慌张、副驾驶座用纸箱壳进行遮挡,随即依法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检查,民警在车内查获大量各类烟花爆竹。驾驶员卢某某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坦言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目前,涉案人员已由青羊派出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天之处罚,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交警提示: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流通旺季,非法运输行为暗藏极大安全风险。普通车辆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违规装载烟花爆竹无异于“移动炸弹”,一旦发生碰撞、颠簸,极易引发燃爆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