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检换座、否认驾车
……
任何试图逃避检查的行为
在证据面前都只是徒劳
酒醉驾查处全程记录、铁证如山
违法者终将为自己的侥幸
付出代价
案例详情
1月11日14时30分,长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七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辖区省道228线路段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汽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驾驶位与副驾驶位人员慌忙调换座位,这一幕早已被民警尽收眼底,随即上前将车辆拦截。
检查中,该车驾驶人崔某某拒不承认自己有驾车行为,民警迅速联系指挥中心调取该车过境抓拍照片,指挥中心反馈的图片清晰记录下崔某某驾车的全过程。在铁证面前,崔某某才承认其酒后驾车的事实。民警随即对崔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03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0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崔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崔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出现视野模糊、辨色能力下降以及视野范围大大缩小等情况,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反应迟钝 当发现前方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采取制动的反应时间,会比没有饮酒的情况减慢2-3倍,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比较长。
►操控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产生错误认知 酒精刺激下,人在兴奋状态中往往会高估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既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