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综合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增设“太原消防”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答复口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依规。2024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2025年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2025年共办结43件,均依法依规向申请人予以答复,转结2026年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组织领导架构和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支队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专人负责制度,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持续满足群众对于获取信息、政策咨询、办事等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不断提高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确保网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支队将通过专题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信息公开、可视化解读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