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律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爆竹声声辞旧岁,烟火阵阵贺新春。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烘托节日氛围的传统习俗,但每年因违规燃放、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事故时有发生。近日,太原市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了《关于太原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对我市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律师行业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市律师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时刻保持警醒,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汲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市政府《通告》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筑牢安全防线。
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针对春节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出行遵守交通规则,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用电用气,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律师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台账、明责任、限时整改,消除隐患。
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推进法治太原建设贡献坚实力量。要针对不同群众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供 稿丨综合部排 版丨韩 辉初 审丨郑 欣终 审丨李 红、王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