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些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
根据通告,以下区域无论何时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教育、医疗、养老等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场所、人员密集场所;
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高架路等交通设施安全保护区;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军事设施保护区等危险区域(含周边100米);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公园/湿地/景区(取得焰火许可除外);
设有外墙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内及周边,重污染天气预警区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二、潞州区燃放有明确“禁区+时限+品类”要求
(一)禁止燃放区域
潞州区东至东环路及老顶山相关区域、西至西二环路、南至太岳东西大街、北至北环东西街(含四条线路),全时段禁止燃放。
(二)限制燃放区域规则
区域:潞州区禁放区以外的区域为限放区;
时间:仅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全天允许燃放,其余时间禁止;
品类:仅限《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中爆竹类、喷花类等C、D级产品。
三、违规燃放,将承担这些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违反燃放管控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消防相关规定的,由生态环境、消防部门依法处罚。
民事责任:因违规燃放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若违规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失火罪、过失爆炸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