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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义务(兼职)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文物局义务(兼职)文物保护员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大同市文物安全监测中心(大同市城墙保护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兼职)文物保护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热心文物保护事业,了解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
3. 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文物保护能力和业务知识,具备履行巡查、看护工作能力;
二、报名方式
1.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填写《文物保护员登记表》,并提供推荐(自荐)信函、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2. 报名渠道:可通过推荐、自荐的方式报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大同市文物安全监测中心(大同市城墙保护中心)指定报名地点;
3.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6日(工作日9:00-17:00)。
三、聘用及管理
1. 我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为其发放《义务(兼职)文物保护员证》;
2. 文物保护员需自觉接受文物行政部门管理指导,履行文物保护义务,协助实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3. 我中心将对文物保护员实施备案管理,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补助发放、表彰奖励等工作。
报名地址:大同市文物安全监测中心(大同市城墙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15935208568
联系人:杨先生
大同市文物安全监测中心
(大同市城墙保护中心)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