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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6〕6号)等国家、省、市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小店区2026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更好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三)统筹管理原则
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对学位供给紧张的片区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创造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区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免试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加大对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学校通过张贴公告、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对该项政策进行宣传告知,帮助周边居民及时了解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办法落地落实。从2021年9月开始,逐年对初中一年级新生进行户籍及房产摸底,建立学生户籍房产信息登记库,并告知家长该房产地址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逐年对同一房产地址连续三年进行对比,同时确定该房产地址须入学初一新生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实施房产地址“学位限定”的政策。
(五)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将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六)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全面实施均衡编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均衡编班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小店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专人对属地内各学校均衡编班工作进行督查。
(七)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深化“互联网+招生”模式改革,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持续推进太原市义务教育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出生证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适龄儿童入学从信息登记到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义务教育学校要设立政策咨询点,坚持“首问负责”原则,为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及时解答疑问,畅通招生信息渠道,切实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二、工作体制
2026年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按照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一)九年一贯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五十一中学府校区、学府街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三十二中、九一实验学校、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三十八中南中环校区)、九一小学东中环校区(山西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和煦路学校(小店区一中和煦路校区)、三十八中龙城校区。
上述学校中,非小区配建的学校,户籍为本地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属于小区配建的学校,小区业主子女可直升该校初中。
上述学校在本校学生九年一贯直升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
(二)单校划片入学
各街道、乡镇所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本街道、乡镇的初中学校就读。
1.小店区四中
2.小店区五中
3.小店区六中
4.小店区七中
5.小店区八中
6.小店区九中
7.小店区十中
(三)多校划片入学
多校划片入学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各学校要认真细致做好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和学籍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分配、电脑随机派位资格。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学校的毕业生不参加随机派位。
1.学区对口直升结合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山大附中、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按照片区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1)山大附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坞城路,南至学府街,西到坞城中路,北到长风街范围内,且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27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一年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属于直系亲属的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直升后仍有空余学位,该户籍地址范围内未能对口直升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7所小学: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建设路校区、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平阳路小学)、育英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光明小学、实验小学许坦校区、加洋双语小学、马蹄莲小学、尊成公学小学、华德天一小学、奥林实验小学、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
(2)山大附中汾东学校(小店区汾东中学校)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真武路,南至化章街,西到人民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的原住居民子女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50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50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50所小学: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建设路校区、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平阳路小学)、育英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光明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小学许坦校区、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八一小学龙城校区、八一小学晋阳校区、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体育路小学)、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小马小学、黄陵小学、大吴小学、八一小学滨河东路校区(滨河东路小学)、大马小学、殷家堡小学、东峰小学、南坪头小学、加洋双语小学、马蹄莲小学、尊成公学小学、华德天一小学、奥林实验小学、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山大附小综改区禧佑源校区(启航小学)、青年路小学汾东南路校区(启源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汾东校区、九一小学禧悦路校区(禧悦路小学)、山大附小汾东校区(汾东小学)、八一小学晋阳公园校区、八一小学省府街校区(省府街小学)。
(3)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小店区十一中)
原黄陵中学(小店区十一中)服务范围内的黄陵村、马练营村、北畔村、大吴村原住村民子女可自愿选择直升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也可按照就读小学选择小升初办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50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50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50所小学: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建设路校区、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平阳路小学)、育英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光明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小学许坦校区、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八一小学龙城校区、八一小学晋阳校区、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体育路小学)、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小马小学、黄陵小学、大吴小学、八一小学滨河东路校区(滨河东路小学)、大马小学、殷家堡小学、东峰小学、南坪头小学、加洋双语小学、马蹄莲小学、尊成公学小学、华德天一小学、奥林实验小学、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山大附小综改区禧佑源校区(启航小学)、青年路小学汾东南路校区(启源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汾东校区、九一小学禧悦路校区(禧悦路小学)、山大附小汾东校区(汾东小学)、八一小学晋阳公园校区、八一小学省府街校区(省府街小学)。
(4)太原师院附中综改校区
恒大金碧天下小区业主子女,杨庄社区、疙瘩营社区、化章堡社区原住村民子女可自愿选择直升太原师院附中综改校区,也可按照就读小学选择小升初办法。太原师院附中综改校区小学部毕业、本区户籍且户籍和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50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50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50所小学: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建设路校区、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平阳路小学)、育英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光明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小学许坦校区、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八一小学龙城校区、八一小学晋阳校区、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体育路小学)、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小马小学、黄陵小学、大吴小学、八一小学滨河东路校区(滨河东路小学)、大马小学、殷家堡小学、东峰小学、南坪头小学、加洋双语小学、马蹄莲小学、尊成公学小学、华德天一小学、奥林实验小学、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山大附小综改区禧佑源校区(启航小学)、青年路小学汾东南路校区(启源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汾东校区、九一小学禧悦路校区(禧悦路小学)、山大附小汾东校区(汾东小学)、八一小学晋阳公园校区、八一小学省府街校区(省府街小学)。
(5)太原五中龙城校区
龙城街办小吴社区、新庄社区原住村民子女可自愿选择直升太原五中龙城校区,也可按照就读小学选择小升初办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50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50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50所小学: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建设路校区、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平阳路小学)、育英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光明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小学许坦校区、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八一小学龙城校区、八一小学晋阳校区、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体育路小学)、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小马小学、黄陵小学、大吴小学、八一小学滨河东路校区(滨河东路小学)、大马小学、殷家堡小学、东峰小学、南坪头小学、加洋双语小学、马蹄莲小学、尊成公学小学、华德天一小学、奥林实验小学、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山大附小综改区禧佑源校区(启航小学)、青年路小学汾东南路校区(启源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汾东校区、九一小学禧悦路校区(禧悦路小学)、山大附小汾东校区(汾东小学)、八一小学晋阳公园校区、八一小学省府街校区(省府街小学)。
注意:山大附中、山大附中汾东学校(小店区汾东中学校)、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小店区十一中)、太原师院附中综改校区、太原五中龙城校区不得兼报。
(6)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小店社区原住村民子女;李家庄、经济区地界除外)。
户籍地址在东至人民南路,南至化章街,西至汾东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内的小店区正阳街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
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小店区启明学校)
育才小学、正阳街小学的未能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到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小店区启明学校)。
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小店区启明学校)小学部毕业、本区户籍且户籍和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
2022年9月从九一实验学校唐槐校区转回的三年级至六年级学生,小学毕业对口直升本校初中。
小店区三中汾东南路校区
招商时代小区的业主子女可自愿选择直升小店区三中汾东南路校区,也可按照就读小学选择小升初办法。
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
实验小学、恒大小学的未能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到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
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小店区启明学校)、小店区三中汾东南路校区、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如有空余学位,将统筹安排。
2.两次电脑随机派位
为确保学生享受到更加公平均等的教育资源,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派位:参加多校划片的18所初中学校,将每校派位计划的30%用于第一次电脑随机派位,46所小学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志愿参加。对报名人数少于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18所初中学校:
二十七中、三十二中、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四十八中、五十一中学府校区、五十一中长风校区、太原二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晋阳街中学、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民航校区、学府街学校、和煦路学校(小店区一中和煦路校区)、三十八中龙城校区、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三十八中南中环校区)、九一小学东中环校区(山西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小店区现代实验中学校(现代双语禧悦城校区,该校办学模式为“公办学校+民办服务”)。
46所小学: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建设路校区、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平阳路小学)、育英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光明小学、实验小学许坦校区、八一小学龙城校区、八一小学晋阳校区、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体育路小学)、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小马小学、黄陵小学、大吴小学、八一小学滨河东路校区(滨河东路小学)、大马小学、殷家堡小学、东峰小学、南坪头小学、加洋双语小学、马蹄莲小学、尊成公学小学、华德天一小学、奥林实验小学、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山大附小综改区禧佑源校区(启航小学)、青年路小学汾东南路校区(启源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汾东校区、九一小学禧悦路校区(禧悦路小学)、山大附小汾东校区(汾东小学)、八一小学晋阳公园校区、八一小学省府街校区(省府街小学)。
第二次派位:将18所初中和46所小学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分片区对第一次派位后剩余的初中学位进行第二次派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北部片区:
初中学校:三十二中、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四十八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五十一中长风校区。
小学校: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卫华小学、建南小学、九一小学建设路校区、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育英小学。
南部片区:
初中学校:太原二中、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民航校区、二十七中、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五十一中学府校区、晋阳街中学、学府街学校、三十八中龙城校区、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三十八中南中环校区)、九一小学东中环校区(山西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小店区现代实验中学校(现代双语禧悦城校区,该校办学模式为“公办学校+民办服务”)、和煦路学校(小店区一中和煦路校区)。
小学校: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太航学校、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育杰小学、师院附小、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平阳路小学)、光明小学、实验小学许坦校区、八一小学龙城校区、八一小学晋阳校区、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体育路小学)、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小马小学、黄陵小学、大吴小学、八一小学滨河东路校区(滨河东路小学)、大马小学、殷家堡小学、东峰小学、南坪头小学、加洋双语小学、马蹄莲小学、尊成公学小学、华德天一小学、奥林实验小学、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山大附小综改区禧佑源校区(启航小学)、青年路小学汾东南路校区(启源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汾东校区、九一小学禧悦路校区(禧悦路小学)、山大附小汾东校区(汾东小学)、八一小学晋阳公园校区、八一小学省府街校区(省府街小学)。
注: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和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初一办学地点均在并州路校区,初二、初三办学地点均在军民路校区。三十八中龙城校区(山钢龙城一品小区配建学校)办学地址在红寺南街2号。
五十一中学府校区办学地点在原五十一中,五十一中长风校区办学地点在原长风小学。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四)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办法
1.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5年6月30日前办理);③非本市户籍人员有效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6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5年6月30日前办理);
2.凡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在小店区居住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初中入学的,登记报名须提供:①父母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④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关于建档立卡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七)统筹安排入学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八)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2026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面向全市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3.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到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4.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5.关爱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家庭住址、家长意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区属寄宿制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6.小店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小店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层东侧基础教育工作组登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小店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外籍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小店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层东侧基础教育工作组登记,区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8.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均可选报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空余计划不再进行补招;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全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9日8:00--7月13日18:00。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区教育体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巩固阳光招生成果。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对照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逐项认真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拓宽专项行动覆盖范围。认真研究制定小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助力太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加强招生工作内部统筹,推动基础教育管理、民办学校监管、校外培训治理、政策宣传解读等各项工作协调联动,从严抓好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监管、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查处、虚假招生宣传核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强化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健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招生工作统筹机制。
(三)筑牢控辍保学防线。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县一案”“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控辍保学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应入尽入。
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按照山西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招生结束后,对未及时到录取学校报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疑似辍学处理。对国家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体局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通过过程性记录有效遏制借读现象,切实营造规范有序的良好教育生态。
(五)严明招生入学纪律。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要求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严守基础教育规范管理20条负面清单红线。小店区教育体育局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属地中小学招生工作监管,持续纠治中小学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问题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充分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作用,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学校虚假宣传。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全市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六)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小店区教育体育局将中小学招生入学相关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入学条件、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公布专门的招生入学咨询热线及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畅通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等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七)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小店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区教育体育局及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对于泛化炒作“教育内卷”“中考高状元”、升学率等话题,以及攻击抹黑教育政策,影响教育公平的行为要及时处置,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