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为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本年度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提高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6月18日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合伙人王银栓、实习律师郑楚涵受邀为太原中铁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法律培训。
培训开篇,王银栓律师系统梳理了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的演进过程,点明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订实现全员责任制入法、双重预防机制落地、严惩重罚等重大变革,同时结合《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轨道交通行业标准,厘清企业合规管理法律依据。授课核心聚焦2021版《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逐条拆解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要求,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员的履职内容,阐释“三管三必须”管理原则,详解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行业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从业人员心理关怀、违法信息联合惩戒等硬性规定,同步全面解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一线操作人员未落实安全责任对应的分级处罚标准,详解双罚制下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同步追责的适用情形。
培训同步对《刑法》危害生产安全罪名进行了深度解析,重点解读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明确存在重大安全现实危险即可入刑、无需发生实际事故的追责新规,系统讲解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十一项核心罪名定罪标准与量刑区间。结合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特别法规定,围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及双重预防机制专项管理办法,明确地铁运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分级闭环治理、重点岗位人员背景审查与考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隐患上报督办等刚性管理要求。
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王律师选取四起全国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深度剖析,还原事故诱因、管理漏洞、监管失职问题,完整披露企业人员刑事与行政追责、公职人员分级问责、负责人行业禁入等处置结果,点明全员责任落实、风险前置管控、应急快速响应对轨道运营安全的关键作用。培训尾声,王律师结合太原地铁运营实际,就地铁安全运营提出实操合规建议指引。
本次培训法规条文详实、案例警示直观、实操指引清晰,精准贴合地铁运营行业安全管理痛点,有效厘清安全责任边界。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将持续依托自身法律专业优势,为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控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赋能企业安全稳健发展。
国浩太原办公室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4-21层
电话 : +86 351 7032237/38/39
E-mail :grandallty@grandall.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