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核心变化:从"每年跑窗口"到"按月自动到账"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规,开通按月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业务。这意味着缴存职工不再需要每年跑窗口,签约一次即可按月自动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 注意:本通知所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商业银行发放的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
PART.02
申请条件:4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不是所有人都能直接办理,缴存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 条件一:属于申请对象——符合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条件,且贷款发放银行已与公积金中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 条件二:无本中心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条件三: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满12个月
✅ 条件四: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全额冻结
💡 不符合按月约定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按照原有业务规定办理提取,不影响正常权益。
PART.03
办理方式:手机APP签约,每月21日自动到账
📱 签约流程
1️⃣ 打开手机公积金APP
2️⃣ 申请签订《按月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协议》
3️⃣ 签约生效后,每月21日自动将提取资金划转至指定银行卡
💳 支持的银行卡:
•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与公积金配套的银行卡)

⚠️ 本通知自2026年6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