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的批复》(成文日期6月5日)公开发布: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相关请示,经研究,同意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批复如下。
批复明确——
扩区后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面积50.17平方公里,具体如下。
基础园区规划面积13.6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卧虎山路及北同蒲铁路线,南至新店街,西至新兰路,北至阳兴大道。
上兰园区规划面积7.2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柏板河,南至上兰铁路支线,西至中北大学西边界,北至镇城大街。
大盂园区规划面积29.2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东峰路北延,南至锦阳街,西至玉泉路,北至北二环高速。
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材料(钢铁)、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装备)、数字经济(信创)为主导发展产业。
批复要求——
太原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山西省开发区条例》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该开发区的领导和市级层面管理,统筹有关县(区)发展,坚持有序开发、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与所在县(区)规划相衔接,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修改完善该开发区总体规划。
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并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严格落实《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为后续招商引资和项目顺利落地提供基础保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配合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自然资源厅,按规定及时核定该开发区扩区后的四至范围。
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该开发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开发区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规则,科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确保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持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重点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