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为饵,以“老”为名:山西太原一起“以房养老”非法集资案的残酷警示
高额利息是假,你的本金是真;一套房子作保,最终两手空空。
2019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一起“以房养老”非法集资案尘埃落定。被告人萧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法院同时判决追缴赃款人民币四千五百万元,发还各被害人。
然而,这四千多万元的追缴背后,是多少个家庭一生积蓄的蒸发,是无数老年人“钱房两空”的晚年噩梦。
“温情”陷阱:从鸡蛋面条到倾家荡产,这起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它精准击中了老年群体的心理软肋。根据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平台的总结,这类养老诈骗往往遵循四步套路:
第一步:小恩小惠,建立“正规”形象。
不法分子在万柏林区通过邀请退休老年人做手工、跳舞、排练节目,并赠送鸡蛋、面条等廉价礼品,迅速拉近距离。他们租赁高档写字楼,办理正规执照,营造出“有实力、正规公司”的假象,消除老人的戒备心。
第二步:打“感情牌”,设下“温柔陷阱”。
业务员对老人们嘘寒问暖,甚至比子女还亲。在这种“情感攻势”下,老人们放下了心理防线,将骗子当成了“靠谱的朋友”。
第三步:虚构项目,承诺“房本生钱”。
骗子打着 “以房养老” 的旗号,宣称“房本在家无用”,只要将房产抵押或存款,不仅能拿到高额利息,最终还能白得一套房子。他们许诺“保本保息、低投资高回报”,诱骗老人投入巨额资金。
第四步:借新还旧,放长线钓大鱼。
在集资初期,骗子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利息,让老人尝到甜头,进而鼓动老人追加投资甚至拉着亲朋好友一起参与。直到资金链断裂,骗子销声匿迹,老人们才发现不仅利息没了,连本金甚至抵押的房产都已化为乌有。
警惕“以房养老”的非法集资本质,在这起案件中,萧某某的行为并非个例。其核心本质是利用 “新投资人的钱支付旧投资人的回报” ,这是典型的庞氏骗局。
“以房养老”本是国家鼓励的正规金融业务,但被不法分子偷换概念,变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工具。他们利用老年人对养老的焦虑和对金融知识的不熟悉,将老年人最重要的房产作为赌注。一旦案发,追缴赃款极其困难,受害者往往面临“钱房两空”的绝境。
守住钱袋子:给老年朋友的三条“铁律”
面对层出不穷的骗局,山西省及各地公安机关反复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务必坚守“三要三不要”:
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想想自己懂不懂这个项目,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常理。凡是无风险、高回报的承诺,全是骗局。
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用养老钱、救命钱去博取所谓的“超额回报”。
要警惕,不要盲目:对于“机会难得、名额有限”的话术要高度警惕。投资前多和子女商量,或向正规金融机构咨询,切不可盲目“随大流”。
萧某某的七年六个月刑期,是对罪恶的惩戒;而那高达四千余万的追缴款,是对所有老年人的警钟。请务必告诉身边的父母长辈:真正的关爱不是送你鸡蛋,而是提醒你远离陷阱。守护好手中的房产证和存折,就是守护晚年最大的尊严。
(注:本文案例源自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判决,具有典型普法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