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太重(太原重工)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
2025年12月27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原重工、ST太重)
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太原重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2年,太原重工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300MW 风电工程项目(下称拉弹泡项目),约定太原重工向拉弹泡项目销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总承包拉弹泡项目风电场工程,并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导致太原重工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我局决定:对太原重工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太重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买入ST太重股票,且在2025年7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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