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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市有奖发票即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服务,取得由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依法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含100元),均可参与。
2.近日,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太原成功入选50个试点城市名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太原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实施期为6个月。我市决定自2026年2月10日正式启动,至2026年7月31日结束。这一时间段覆盖春节消费旺季、五一黄金周、暑期旅游高峰等重要消费节点,能够最大化发挥政策效应,形成持续稳定的消费拉动作用。
【政策理论】
1.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决定在全国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其实,有奖发票并非新鲜事物。我国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是“以票控税”模式下应对个体工商户、私人企业现金交易盛行、税收流失严重问题的重要辅助手段。活动通过给予消费者小额即时奖励或定期抽取大奖等举措,激励其主动索要发票,从而倒逼商家规范开票,填补税收征管“最后一公里”的漏洞。这一举措在特定时期对提高发票开具率、保障税收起到了一定作用。随着2016年营改增全面完成,原有的有奖发票政策逐步淡出,仅有少数省份(如广东省)在持续开展。
2.原因
规范税收征管:通过激励机制,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有效防止企业偷税漏税。
提升税收透明度:增加发票开具率,使税收数据更加真实准确。
促进消费信心:通过现金奖励等方式,增强消费者的消费意愿。
推动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使用数电票,加速税务数字化进程。
3.意义
今年重启有奖发票活动,其意义辐射经济社会的多个层面,成为一个精巧的“政策杠杆”,背后隐含着提振消费,促进合规、推动市场更加公平,强化税法遵从三层深意。
第一,提振消费,传递政策温度,助力扩大内需。
当前消费潜力释放受制约,有奖发票试点可直接刺激消费意愿、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其政策覆盖零售、餐饮等民生消费领域,单张奖项金额不超800元,契合个税偶然所得起征点,提升消费者获得感。相较于消费券,它覆盖面更广、参与门槛低,以“开票抽奖”的普惠性正向激励,改善消费预期、营造活跃消费氛围,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支撑。
第二,促进合规,依法诚信纳税,优化税收生态。
此前,消费领域部分商户拒开发票,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还破坏市场公平,部分企业靠偷逃税款进行恶性竞争,形成“守法者吃亏”的逆向淘汰,最终损害多方利益。重启有奖发票能够调动消费者力量,倒逼商户合规经营,推高偷逃税成本,挤压低效违规企业空间,引导竞争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身,助力服务业提质,守护市场公平与国民经济真实活力。
第三,重塑理念,树立正确纳税观念,强化税法遵从意识。
一张有奖发票,连接消费者“小确幸”与国家“大民生”,让抽象税收变为可触可感的回馈,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纳税观念。对消费者,索票是参与国家建设的体现;对企业,全民索票倒逼合规经营,捍卫市场公平,实现“良币驱逐劣币”;对社会,它培育共同体意识,让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落地,推动形成全民自觉纳税的良好氛围,为公共服务注入力量。
4.问题
政策试点落实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可能出现的情况:
一是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中央、省级与试点城市间缺乏常态化沟通协同机制,上下联动、部门配合不畅,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未充分发挥,省级监督指导缺位,试点城市未将其纳入提振消费重点任务,导致推进力度不足、成效未达预期。
二是政策体系设计有短板,未兼顾公平公正公开与便民安全,开奖缺乏公证监督、结果透明度低,难以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化支撑薄弱,消费者参与渠道不便、体验不佳,个人信息保护、电子数据管理及奖补兑付等环节存在安全隐患,运行规范性和公信力不足。
三是资金监管力度薄弱,全流程技术监控体系不完善,难以核验消费真实性,易滋生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工作人员监管缺位,存在廉政风险,且投诉举报渠道不健全,社会监督作用未发挥,违规行为难以及时查处。
5.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提升试点成效。建立中央与地方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中央层面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指导试点城市按照要求组织好试点工作;省级层面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监督指导;试点城市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纳入提振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完善政策设计,确保合理有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奖过程由公证处公证,中奖结果公开透明,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便捷原则,借助信息化手段使消费者便捷参与试点活动。坚持安全原则,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发票电子数据信息安全、资金兑付安全。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严防违规行为。试点城市将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有奖发票活动全过程监控,确保消费行为真实,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加强对参与试点工作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防范徇私舞弊、人为操纵等行为。试点城市将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消费者可随时反映试点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