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注册,并具备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资格;《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具备信息发布资格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未被中共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