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第二监狱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规定》
3月17日,太原第二监狱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7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政委王臻明同志主持并领学。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共5章25条,主要规定了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更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监狱党委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监狱党委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会议强调,监狱党委发挥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应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责主责,按照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特别是要以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为牵引,加强党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的主基调不放松,紧盯完胜目标不松劲,坚决落实好“三防一安全”的工作要求,交出疫情防控大考最好答卷。
会议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监狱党委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把对《规定》的学习贯彻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化监狱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引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在去年厅党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上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整体把握、有机贯穿,并在实践中坚持巩固、完善发展,切实提升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