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司法局扎实推进柔性执法,为我市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服务市场经营主体、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司法局积极发挥执法监督工作职能,着力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梳理柔性执法目录清单、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持续推进包容免罚工作,开展柔性执法,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2020年初,面对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省市做出了关于全面发挥法治功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全市法治工作的统筹部门,市司法局积极响应,迅速谋划,出台系列举措,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执法监督领域,着手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以期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服务市场经营主体、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助力我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驾护航。2月,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结合权力清单,梳理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目录清单,在清单内的轻微违法事项,可不予处罚,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并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给予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走访约谈、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
在制定《不予处罚目录清单》过程中,针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反映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除处罚、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与行政不作为之间的界限、工作尺度等方面难以把握的情况,为切实消除执法单位后顾之忧,使包容免罚工作真正发挥应有效力,市司法局主动与市监察委员会对接沟通,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将清单内容扩展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两类事项,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既指导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柔性执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和成长空间,又通过明确监管原则,督促各执法机关坚守法治底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2021年,省司法厅对复制推广“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免除罚款的行政处罚。结合省厅相关要求,市司法局及时对包容免罚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在2020年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梳理制定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完善,持续巩固深化我市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成果。
今年以来,结合我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包容免罚工作流程,推动此项工作更加精细化标准化,6月17日,我局印发了《太原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包容免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承诺书》《**执法单位不予处罚事项审批表》《**执法单位不予处罚事项案件统计表》等相关表格模板,要求各单位在相关行政执法环节参照适用,通过包容免罚程序的规范完善,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确保企业和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2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207项《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117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内容涉及市场监管、工程建设、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等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多个领域。经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做出免罚案件24000余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7700余件,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为我市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贡献了积极力量。
供稿:太原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