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人岗匹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皮肤病、癫痫、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及精神方面等重大疾病;
4.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被采取过行政强制措施的;
3.曾因本人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单位、学校辞退或开除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纹身或有吸毒史等不良嗜好等。
(四)招聘学科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声乐方向、钢琴);
2.初中:语文、英语;
3.高中:语文、英语、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