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龙城大街片区两条新建道路有新进展;起价超4.4亿元!太原南屯城改项目1宗地块出让;海口出台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新规——
太原龙城大街片区
目前发展势头正旺
事关其道路建设
有新消息传来——
总投资超2800万元
太原龙城大街片区
两条新建道路有新进展
4月23日,太原市住建局发布了规划一路、规划二路(龙城大街-龙城南街)建设工程的社会影响调查公示。
公示显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解社会各界对规划一路、规划二路(龙城大街—龙城南街)的影响,收集意见建议,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内容,征求公众意见。规划一路、规划二路(龙城大街-龙城南街)建设工程位于和悦路以西,北起龙城大街,南至龙城南街;其中规划一路规划长度为306.453米,总投资1379.58万元;其中政府投资1338.3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868.8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70.35万元,预备费99.14万元,其他管线投资41.95万元。规划二路规划长度为306.633米,总投资1460.44万元;其中政府投资1320.0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863.4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58.79万元,预备费97.78万元,其他管线投资131.9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土建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公安天网系统工程及市政综合管线工程等。标准横断面为中间13米机动车道,两侧各3.5米人行道(含树穴带)。

本次建设工程工期共5个月。初步拟定2026年6月—2026年10月。(来源:住在太原)
起价超4.4亿元
太原南屯城改项目1宗地块出让
4月23日,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SWP-2630,出让面积38175.28平方米(57.26亩),其中住宅分摊27340.22平方米(41.01亩)、商业分摊6835.06平方米(10.25亩)、托幼分摊4000平方米(6亩)。
宗地位于万柏林区,南屯路以东,南兴路以西,南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用地以南以北,地块起始价44740万元。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托幼50年。出让用途:住宅兼容商业(兼容比例:20%)、托幼。容积率:4.2(托幼1.0)。该地块为南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十六。地块按现状网上公开拍卖。
该地块上将建设的项目规划方案已于去年年底迎来公示,根据当时公示显示:太原市南屯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项目由太原君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8155.96㎡,总建筑面积193371.84㎡,项目内部包含了商业楼、餐饮、果蔬、便民等各类建筑,可容纳968户、2807人。
除该地块外,南屯城改的另一处土地也在今年早前成功出让,由保利发展(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嘉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53940万元拍得。(来源:住在太原)1297亿元,增长7.9%
一季度房产税收入稳步增长
近期,财政部公布2026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总体平稳增长,房地产相关税收呈现结构性分化,其中房产税收入1297亿元,同比增长7.9%,成为阶段财税数据中的突出亮点。
从全国财政收入整体来看,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613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全国税收收入48505亿元,同比增长2.2%;非税收入13108亿元,同比增长2.9%,非税收入增速略快于税收收入,助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91亿元,同比增长2.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6622亿元,同比增长2.1%,中央收入增速略高于地方,区域财政收入增长总体均衡。
在主要税收收入项目中,房地产相关税种分化特征显著。房产税表现稳健,一季度收入1297亿元,同比增长7.9%,增速跑赢整体税收平均水平,持续发挥地方主体税种作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步实现增长,一季度收入671亿元,同比增长2.5%,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补充。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交易环节税收持续承压。数据显示,一季度契税收入1067亿元,同比下降16.2%;土地增值税收入1274亿元,同比下降14.9%。
财政部同日发布的数据还显示,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06亿元,同比增长2.6%,支出进度保持较快节奏,重点向民生保障等领域倾斜。(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海口出台
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新规
满足四项条件可上市
4月27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近期联合印发了《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对限价商品住房的上市条件、缴费比例、交易流程及特殊情形处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实施细则》明确,该细则仅适用于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政府统筹建设和配售的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上市交易须满足四项条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届满5年;取得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产权不存在权属争议;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来源:财联社)
长沙公积金新政发布:
新房最高可贷156万元
5月1日起执行
4月2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发两份重磅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自5月1日起施行。
此次新政最受关注的是贷款额度的全面提高。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同时,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新房最高贷款额度156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
同时,市民购房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仅看购房所在区县(市)房屋套数。新政明确支持代际互助,允许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时,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各自的公积金支持购房;尚未结清长沙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可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此外,新政扩大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病种范围,由9种扩大至35种,缴存人家庭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更好保障困难家庭医疗需求。(来源:财联社)
编辑丨山西晚报·山河+编辑 冯洁
值班主任丨戎紫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