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机务段
工伤申报全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段内工伤申报流程,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工伤申报范围、流程、时限及异议处理方式,现将太原机务段工伤申报管理核心内容梳理如下,方便大家清晰了解、快速掌握!



01
哪些情况能申报工伤

01
应当认定为工伤
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做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收尾工作受伤;
3.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上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上下班途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轨道、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伤情形。
02
视同工伤
1.工作时间、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2.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
3.退伍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段后旧伤复发。
03
不得认定/视同工伤
职工符合上述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的十种情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酗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02
工伤申报,谁来报

申报主体:职工受伤后,所在车间(科室)正职 / 临时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统一由车间(科室)向安全科提报,职工个人不得直接向段承办部门申报!


03
超清晰申报流程,一步不错

01
第一步:伤害信息及时报
1.18小时内:车间(科室)向安全科口头汇报,同时告知主管段领导;
2.36小时内:车间(科室)向安全科提交书面《人身伤害问题概况》(写清时间、地点、原因、受伤经过、伤情);
3.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工伤申请,需填写《自愿放弃单位办理工伤承诺书》,后期再申请产生的费用由车间(科室)承担。
02
第二步:申报材料按时交
1.10日内:车间(科室)将完整初审材料报安全科;
2.20日内:安全科将审核后材料上报集团公司社保部及太原市社保局;
3.个人中途放弃:需填写放弃承诺书,再次申请费用由所在车间(科室)负责。
03
第三步:申报材料备齐全
一般工伤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等基础材料;
2.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门诊记录、检查报告;
3.事故分析报告、出勤/测酒/考勤记录;
4.2份及以上证人证言(签字+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影像资料(如有);
5.单位介绍信、工伤审核表等相关文书。
交通事故额外补充:
1.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2.上下班路线图、职工住址证明(房产证 / 租赁合同+相关婚姻证明)。


04
办理时限要牢记,逾期影响权益

1.30日内:职工受伤后,车间(科室)按规提交材料,由单位统一办理工伤认定;
2.超30日、未满1年:职工个人自行向太原市社保局申请,车间(科室)仅协助提供基础材料,安全科不受理,相关费用由车间(科室)承担。


05
工伤认定结果,交接&异议处理

01
文书交接责任
1.安全科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核对时间无误后,书面交接给劳人科;
2.劳人科接收后当场确认信息,因未核对造成职工权益受损,由劳人科担责;
3.个人办理的认定书交劳人科后,由劳人科负责待遇核算、赔付及政策解答。
02
结果有异议?这样办!
安全科第一时间告知职工认定结果,职工若有异议:
1.60日内:向太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6个月内:向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申报关乎自身权益,全体职工务必牢记申报要求、时间节点,各车间(科室)严格履行申报责任,避免因逾期、违规影响工伤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车间(科室)或安全科、劳人科。

太机

文字 | 高杰
供稿 | 安全科
编辑 | 彭鑫 何嘉辉
校对 | 任彦菲
初审 | 牛树进
审核 | 熊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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