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交着高端住宅的价,服务却跟不上趟?太原远大凤玺湾二期的业主们不干了!从成立业委会、炒掉原物业
到迎万科进场,再到被开发商告上法庭……这一仗,他们赢得漂亮!
这件事,说小点是业主跟物业“闹别扭”,说大了,是太原市物业“红黑榜”制度实施以来,业主通过法定程序成功更换物业的标志性案例。
远大凤玺湾二期,位于万柏林区长风西街板块,是山西远大置业开发的高端住宅项目。既然是“高端”,物业费自然也不便宜——2.7元/㎡/月。
可钱没少交,服务呢?业主们越住越窝火:
结果呢?这家物业公司因为服务质价不符,多次被太原市物业主管部门列入物业服务 “黑榜” 。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改不动,也不想改。业主们忍了几年,终于不准备忍了。
2025年12月,远大凤玺湾二期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业主维权迈出的最关键一步——有了组织,才有话语权。
紧接着,通过法定业主大会表决,全体业主干了几件硬核大事:
解聘原前期物业(就是那家“黑榜”常客);
委托业委会追回小区公共区域收益(以前这笔钱去哪了,谁也不知道);
选聘新物业(这次要选个靠谱的)。
2026年1月,业委会正式向原物业发函,要求限期退场。最终,万科物业中标,准备接管。

上图:万科入场剪彩现场
2026年2月2日,山西远大创新物业发布了《关于退出远大凤玺湾二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告》,顺便提了一嘴:截至2026年1月31日,小区物业费、水电费累计欠费465.37万元,撤场后会追缴,还留了账户信息。
这倒也能理解,欠债还钱嘛。但是,2026年3月,山西远大置业以“小区业主”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业主撤销权纠纷诉讼,把凤玺湾二期业委会列为被告。
他们的核心诉求是什么?
说白了,就是想把业主自治成果一锅端,保住自家关联物业公司对小区管理权,开发商这波操作,不少业主气得直拍桌子:“我们自己选出来的业委会,你说撤就撤?”
好在,凤玺湾二期业委会没有慌。他们火速选聘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全程代理诉讼。
庭审中,律师从四层核心逻辑完成抗辩,全部被法院采纳,成为胜诉关键:
第一,原告主体不适格。
业主撤销权诉讼的适格原告是小区合法业主。开发商拿什么来证明自己是业主?他们主张的“托老所”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根本拿不出合法业主身份证明。连原告资格都没有,凭什么起诉?
第二,被告主体存在根本性错误。
案涉决议是小区业主大会表决作出的。业主大会是小区最高权力机构,业委会只是执行机构,既没有权力作出这些决议,也没有权力撤销。把业委会告上法庭,告错人了。
第三,撤销权的成立基础完全缺失。
选业委会、解聘不合格物业——这些都是法律赋予业主大会的法定职权,决议维护的是全体业主共同利益,没有侵害开发商任何合法权益。没有侵权,哪来的撤销权?
第四,全流程程序完全合法。
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成立、决议作出的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提前依法公示,投票表决全程由街道、社区监督并留痕。开发商说程序违规?拿不出任何事实与证据。
法院最终全面采纳业委会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山西远大置业的全部诉讼请求。业委会全面胜诉!业主大会作出的全部决议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判决生效后,原关联物业公司完成退场,万科物业正式接管小区。
第一,它证明了“业主自治”不是一句空话。
法律给了业主成立业委会、解聘不合格物业的权利,只要你敢用、会用,就能成事。远大凤玺湾二期的业主们,给全太原打了个样。
第二,开发商不是“业主”,公共配套不是私产。
开发商想拿公共配套冒充业主身份打官司?法院不认。这个判例,对很多小区都有参考意义。
第三,“红黑榜”不是摆设。
太原市物业主管部门既然有“黑榜”,就该让黑榜上的物业真正感到疼。这家物业多次上榜、整改无效,最后被业主合法“扫地出门”,说明制度与法治是可以衔接的。
第四,选对律师真的很重要。
业委会请了专业律师团队,四层逻辑清晰有力,直接命中要害。维权不是靠情绪,是靠专业。
2.7元/㎡的物业费,说高不算天价,说低也绝不便宜。业主们不是交不起这个钱,是要花得值、花得明白。
远大凤玺湾二期这场“换物业大战”,从成立业委会到打赢官司,历时不到半年,效率之高、结果之硬,值得点赞。
你们小区物业费多少、服务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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