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涉及孵化器、大赛、成果转化等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相关通知,我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相关奖补的申报工作。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主动对接符合条件的单位,做好申报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奖励
🎯 奖励对象
💰 奖励标准
| | |
|---|
| 50万元 | 用于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管理、交流培训、服务能力提升等支出。 |
| 20万元 | |
| 30万元 | |
二、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 奖励对象
2025年获得以下奖项的参赛单位:
💰 奖励标准
三、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补
本项奖补包含三大类,支持力度大,企业、高校、院所、中介机构均可关注。
(一)奖励通过交易平台完成的技术交易
支持对象:2025年度通过 “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完成交易,且成果在省内转化的省内技术输出方和购买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支持标准:
- 技术输出方:按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的 5% 给予补助,单个成果最高100万元。
- 技术购买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的 5% 给予补助,单个成果最高100万元。
(二)奖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设立股份制科技企业
奖励对象:2025年度,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股权比例≥30%),与企业联合在省内设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
企业须满足:研发人员占比≥10%,研发费用占比≥3%,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无重大失信行为等条件。
奖励标准:一次性最高奖励 50万元。
(三)奖励中介服务机构
奖励对象:促成科技成果在晋转移转化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或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奖励条件与标准:
- 争取横向经费:为高校、院所争取到企业横向经费,按**实际到账额5%**奖励,单项≤20万元。
- 促成技术交易:将高校、院所成果交易给省内企业,按**实际交易额5%**奖励,单项≤20万元。
- 促成联合转化: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转化成果,奖励5万元;属重大项目的,最高奖励10万元。
四、申报须知与联系方式
📍 材料报送地点
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一层服务窗口(地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楼一层)
⏰ 申报截止时间与咨询联系
| | | 申报截止时间 |
|---|
| 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 | | | 2026年4月24日 |
|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 | | 2026年4月30日 |
| 中介服务机构奖励 | | | 2026年4月30日 |
| 政策咨询 | | | |
温馨提示:各奖项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详细参阅省科技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原文,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请务必注意各项目对应的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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