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面试人选
报考太原市公安机关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拟面试人选名单于2026年4月17日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场地张贴公布。
其余职位拟面试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拟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1。

(请识别上图二维码查看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太原人才大市场(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23号)
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2。

(请识别上图二维码查看时间安排)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拟面试人选须按照《山西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见附件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须拟面试人选本人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为避免人员聚集,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
附件:1.非体能测评职位拟面试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3.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5.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6年4月14日
附件3
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笔试准考证(两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籍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有学位要求的还应说明获得的学位情况)。
5.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是本单位正式或临时人员、进入现单位时间、档案存放地点等基本信息,明确单位意见),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其中,网上报名后至资格复审前离职的,须出具离职材料和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2026年的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按说明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8.退役士兵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情况及档案存放情况等)。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的,按管理权限由县级组织、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应注明任职起止时间)。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表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党员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党组织关系证明(注明接收入党、转正时的党支部名称及时间,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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