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主动把民政事业发展放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充分发挥了惠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保平安的积极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荣获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养老服务模范市等称号。
一是聚焦弱有所扶,坚决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精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政策措施,细化落实举措,兜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新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451户、2127人。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上调3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城镇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现网上办理,低保边缘家庭审核认定工作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特困供养对象实现网上查询。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常态化街面巡查救助,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526人次,成功寻亲近百人。继续实施“爱心奶工程”。惠及全市五类特困群体2.5万人,支出2563.15万元。不断铸牢残疾人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71元/人/月提升至8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94元/人/月提升至105元/人/月,三、四级智力、精神持证残疾人护理补贴52.5元/人/月。
二是聚焦“一老一小”,积极构建社会服务体系。发布我省首个社区食堂地方标准——《社区食堂设施配备及服务规范》,成立了太原市社区食堂协会,社区食堂管理更加规范。13个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全部建成,100个新建社区食堂基本完成,养老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发放高龄津贴3307.85万元,16738名高龄老人受益。发放农村敬老院“以奖代补”资金300万元,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标,散居养育标准调整为1170元/月/人,机构集中养育标准调整为1755元/月/人。挂牌成立县(市、区)未保中心、乡镇(街道)未保站,实现未保机构全市覆盖。
三是聚焦基层基础,全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加快城乡社区发展和治理步伐,切实推动村改社区工作有效落实。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减负政策落地落实。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和资金监管机制,综合监管成为常态。镇(街道)全部挂牌成立社工站,覆盖率100%。
四是聚焦为民服务,不断加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街头禁烧深得民心,设立环保焚烧袋发放点700余个,发放175万个,三大祭扫节日接待群众113万人次。殡葬惠民工程深入人心,累计发放惠民殡葬补贴1739.85万元,惠及群众1.7万人;取消太原市城市居民死亡注销户口、职工领取“四费”三联通知单证明事项。依托信息系统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办理结婚登记25164对,离婚登记7241对。命名(更名、起止点变更)道路95条,设置地名标志780个。福彩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展,全年销售8.16亿元。
五是聚焦党的建设,把稳民政事业的发展方向。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立新功,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升全系统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分层分类建立《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忠诚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