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终于对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出手了
近日,中海寰宇时代小区一位业主,在人民网给市领导留言:小区交房四年,车位只卖不租,最便宜的7万元,导致大部分业主把车停到路边,道路还是严管路段,需要领导协调解决。
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比较给力,终于给出了回应:已督促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要求严格落实《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车位租售政策,同时做好与市民的沟通工作。
现行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写明车位不能只售不租,且租赁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不能以租代售。
星河湾小区车位风波就是开发商和物业强推长租,也就是变相卖车位。
《条例》第五十五条 建设单位出售或者附赠车位、车库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产权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
在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后仍有多余车位、外的使用人,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条例》还明确了如果建设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将由县级物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具体是: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在太原普遍存在,现在很多小区地下车位闲置,业主舍不得或者买不起,只能将车停到小区周围,形成了车围小区的乱象。
很多业主想租车位,业主手里没有出租的,车位都在物业手里,想租又租不到。
既然条例有明文规定,车位“只售不租”的小区业主是不是心里有底气了,可以向县级及以上物业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协调解决。
这次相关部门对中海寰宇天下业主的诉求回应很明确,但愿这个回应能落到实处。
但愿太原“只售不租”的小区,能将车位出租给业主,收取租金同时还能让物业多一份收入,也解决了业主的停车难题,岂不是一举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