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收到反映,古交市西曲街道晶源能源公司厂区及周边存在露天煤料堆放问题,无组织排放现象突出,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结合现场影像,我们对相关情况进行客观呈现,期待职能部门核查处置。
一、现场影像:厂区内外的露天煤料与作业场景
从现场拍摄的画面可见,晶源能源公司厂区后场地内,大量原煤以露天形式堆放,地面未硬化,一辆大型工程机械正在场地内作业,无任何降尘措施,极易产生扬尘。
在厂区旁边的另一处场地,煤泥同样以露天方式堆放、晾晒,场地内无围挡、无覆盖、无喷淋设施,煤泥在堆放和晾晒过程中,粉尘和煤泥水易直接扩散、外渗,对周边空气、土壤和水体造成潜在污染风险。
二、合规性审视:煤料堆放的环保要求与责任
此类露天煤料堆放和作业行为,与相关环保法规的明确要求存在差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工业企业在物料堆存、作业环节,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治粉尘排放。该企业的露天堆放和无组织作业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
《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煤料堆场应设置防风抑尘设施、对物料进行全覆盖,煤泥晾晒作业需在密闭或半密闭空间内进行,并配套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现场的无防护、无治理状态,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长期的露天煤料堆放,不仅会造成周边区域空气质量下降,还可能因雨水冲刷导致煤泥水外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持续影响。
三、治理期待: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期待:
古交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晶源能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核实其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企业立即整改,对厂区内外的露天煤料进行全覆盖,完善围挡、喷淋等抑尘设施,煤泥晾晒作业需在合规场地内进行,配套废水收集系统,杜绝无组织排放和煤泥水外渗;
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对辖区内能源企业的巡查力度,推动企业将环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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