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的研学实践活动类别
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趣味性、规范性、地域性”六大原则,课程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自救自护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抓手,引领学生在“研”与“学”的深度融合与学习中成长,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1.课程主题:
扬中华文化,传承英雄精神,做有品少年 。
2.课程类别:
a.缅怀革命先烈,厚植爱国情怀。在研学实践活动中缅怀先烈、感恩祖国、报效祖国。
b.科技创新类课程,促进学生科学素养提升。在研学实践活动中拓展科学视野、强化科学动手能力,提升科学素养。
c.劳动实践类课程,提升学生自理自立能力。在研学实践活动中融入农耕、劳作等多样化的劳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劳动技能、提升学生自理自立能力,强化学生的责任感与担当。
d.生存技能与安全自护类课程,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在研学实践活动中学习生存方法、强化并提升学生自救自护意识与能力,实现自我管理。
e.各类社会实践体验活动,拓宽学生视野,愉悦学生身心。在研学实践活动中走入历史文化场馆、走入自然生态园区、开展各类有意义的体验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f.其他类别:除以上研学课程以外的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课程。
3.参加对象:
万柏林区第二实验小学1-6年级有自主参与意愿学生
4.活动时间:
2026年4月中旬至2026年5月中旬
二、参选机构资质(一票否决项)
基础法人资质
1.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研学旅行服务、教育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社会实践组织等相关内容,具有完善的研学课程研发、安全管理、应急处置、专业服务内容。
2.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旅行社服务通则》要求,注册成立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组织经验。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近3年信用报告及无违规证明)。
4.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无加盟、承包、挂靠、转包等松散经营模式。拥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具备完备的专业服务团队。
人员配置资质
1.配备专职研学导师团队,每班至少1名持证导师。导师需持导游证(或有研学导师证),导师无近1年无违规从业记录。
2.配备专职医疗保障人员(具备医护资质),可随队提供现场医疗服务,对接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建立快速就医通道。
3.参加应聘的研学机构需与正规运输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车辆为合规空调大巴,提供有效年审合格证明;司机需有5年及以上大型客车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三、安全保障与责任界定
本条款为法定责任条款,参选机构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并同意遵守。
1.承办机构为本次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主体,对活动全程(含往返交通、场地活动、人员管理、医疗救护、应急处置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2.因承办机构资质不合规、管理不到位、车辆不达标、人员失职、应急预案缺失或执行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全部由承办机构独立承担赔偿与法律责任。
3.因机构提供的研学课程不符合教育要求、存在虚假宣传,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如擅自变更行程、缩减服务内容、乱收费),给学校造成损失的,由参选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承办机构必须为所有参与人员购买足额保险,标准如下:
(1)旅行社责任险:每人保额不低于60万元,累计限额不低于600万元。
(2)人身意外伤害险:学生不低于30万元/人,成人不低于50万元/人。
(3)所有保单须在活动前一周提交学校审核备案。
5.活动车辆须具备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检测合格;驾驶员驾龄不低于5年,无重大交通违法及酒驾记录。
6.承办机构须制定全流程安全应急预案,包含交通、场地、医疗、消防、应急疏散、恶劣天气处置等内容,配合学校做好教体局的资料审核与上报。
7.严禁转包、分包中标项目,若发现转包行为,立即取消合作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名材料提交与初审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7日中午12:00,凡报送的材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学校门房。
1.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教育或文旅部门出具的研学资质认定文件或合作协议;
2.运输企业合作协议、车辆资质证明、司机驾驶证明;
3.研学课程体系、课程设计方案、成熟研学路线清单及报价(均为一日往返)、研学路线安全性考察报告、保险凭证(意外险、责任险保单);
4.核心人员资质证明(研学导师证、教师资格证、安全员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5.近3年研学活动案例佐证资料(含活动规模、实施情况、评价反馈);
6. 无经营异常、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含信用报告、行政处罚记录查询截图);
7. 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五、遴选时间节点
评审小组由学校党支部、学校领导、年级自治委员会、家委会、学生代表、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媒体代表共同组成,全程公开透明。
1.材料初审:4月8日——4月9日(资料合格的研学机构进入到线下综合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4月10日(学校电话通知入围机构)
3.结果公示:4月13日公示结果
六、其他声明
1.参选机构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或合作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我校任何选聘项目。此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条所列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安全记录、保险信息等。
2. 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参选机构自行承担资料准备、现场宣讲等相关费用。
3. 凡报名参选机构,均视为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公告所有条款,包括安全责任、校方免责、保险标准、应急处置等全部要求。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评审组协商确定,最终解释权归万柏林区第二实验小学所有。
5.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程老师 13835190620
太原市万柏林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