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相关税务法规,对虚开发票、做假账、隐匿收入等严重财税违法行为,实行终身可追溯、终身追责,老板、股东、财务、会计、办税人不因离职、退休、企业注销而免除责任。
有人说这是 “史上最严财税追责令”,也有人说这是给财务人员头上悬了把 “达摩克利斯之剑”。但不管怎么说,从当下起,财税合规的天花板已被彻底抬高。
给会计的忠告:不是 “卖惨”,是保命
- 底线思维
- 留痕自保:所有老板的违规指令,尽量留书面 / 录音证据,证明自己是被授意而非主动参与。
- 职业选择:优先选合规意识强的企业,远离 “靠逃税省成本” 的老板。
- 及时止损: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财税违法,果断离职,不要心存侥幸。
加油会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