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
太原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申领指南年满60周岁,经老年人能力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补贴范围。
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民政通”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民政通”进入小程序(可在“我的”界面切换至老年版),在首页点击“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点击右下方“个人中心”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若没有民政通账号密码,点击“立即注册”。
登录成功后,完善“我的信息”(消费券不可跨市使用,在填写居住地址时需保证居住地与消费券实际使用地保持一致)。
信息填写完成后进行“能力等级评估申请”,(申请注册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可以咨询属地民政部门协助申请)。
此处会有一个“能力等级自评”,点击开始自评,需要注意的是自评结果仅供参考(建议自评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后再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老年人的能力等级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准,点击“跳转预约评估”,就近选择适合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预约评估。
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或咨询属地民政部门。
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客观评估后做出评估结论并上传至“民政通”体现在老年人信息中的“标签”里。
已有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标签的老人,可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页面领取老年人能力评估券(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核销使用,老人不再另行付费)、服务消费券(三种服务消费券当月只可领取其中一种,不可兼得)。
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点击查询可用机构→选择服务机构→点击服务申请→选择服务分类预约时间→服务完成后按月和服务机构进行消费券核销。
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民政通”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民政通”进入小程序,注册登录后完善“我的信息”。
添加老人信息:在 “个人中心” 页面点击 “代办信息”→选择 “添加老年人”→按提示填写老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上传老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正面照、侧面照、生活照→提交添加。(一个代办人最多可绑定12个老人信息,为老人代办时注意切换至该老人账号视角)。
切换代办身份:在 “我的” 页面点击 “切换人员”→选择已添加的老人,切换至老人账号视角。
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可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中心领取消费券。
进入服务中心页面→选择服务分类→选择服务机构→点击服务申请→预约时间(具体方法同老人自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