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技术审查质量专项监管检查情况的通报时间:2026-02-06 来源: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并住建字〔2026〕19号 太原市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各有关设计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加强对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质量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审查质量的监管,市住建局于6月-12月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技术审查质量专项监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2024年1月1日以来太原市城区已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12个项目,项目类型包含医疗、学校、幼儿园、酒店、商业、车站和其他公共建筑等,涉及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京方正(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南京柏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林中创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颐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1家设计单位,以及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中方森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6家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 通过专家审查、申诉复核、专家确认的方式,对被抽查项目的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要求、适用标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漏项、错项和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违反必须执行的非强制性条文”)等情况进行技术性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本次检查未发现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必须执行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二)本次检查的12个项目均存在违反一般非强制性条文、设计深度问题及其他问题的情况,主要有: 1.存在疏散门开启影响走道疏散宽度、疏散门净宽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疏散宽度不满足实际疏散人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满足规范要求、个别房间防火门、防火隔墙等级不满足规范要求、充电自行车位与建筑间距不足6.0m、首层办公用房和清洁间房间门不应直接设置在消防电梯前室内、室外消火栓未设置永久性固定标识、消防取水口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消防电梯前室未设置室内消火栓、地下一层走道未设排烟及补风措施、楼梯间疏散门宽与门扇不一致、排烟计算烟气对流放热量因子取值有误、排烟系统风管应采用角钢法兰连接方式、备用照明与疏散照明混用配电回路错误、个别消防回路电缆未采用耐火电缆、消控室双电源配电箱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装置、应急疏散照明不满足照度要求等违反一般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2.存在设计内容或设计依据错项漏项、部分计算书或图纸未上传数字化管理平台、计算书或图纸表达不明确、标注不全、设计说明与图纸不一致、图纸与计算书内容不符、各专业图纸不一致、消防设计专篇封面签字盖章不完善等设计深度问题及其他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各被检查设计、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针对检查指出问题举一反三,立即制定自查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人员及时出具审查补充意见,设计单位对照意见修改图纸,并督促建设单位同步整改。修改内容按要求及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1月30日前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将书面整改报告(附整改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需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开展设计、审查工作,严把技术关口,杜绝设计审查不细致、专业衔接不畅、规范理解不深等问题。 (三)强化常态监管问责。市住建局将持续加强消防设计及技术审查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坚决压实各方责任,切实保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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