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贾璟
出生日期:1979年7月17日
住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大牛店镇大牛堡村22-258号
身份证号:142202XXXX07171931
执行案号:(2024)晋0107执恢408号
执行标的:本金57000元及利息
举报电话:0351-2163208(李法官)
悬赏期限: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10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悬赏金额:按照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李根
出生日期:1987年9月18日
住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北路121号4楼2单8号
身份证号:140107XXXX0918065X
执行案号:(2025)晋0107执3699号
执行标的:本金215234元及利息
举报电话:0351-2163205/6(关法官)
悬赏期限:2026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15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悬赏金额:按照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常国清
出生日期:1970年5月7日
家庭住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西街49楼1单8号
身份证号:140102XXXX0507123X
执行案号:(2024)晋0107执5218号
执行标的:本金49900元及利息
举报电话:0351-2163205/6(关法官)
悬赏期限:2026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15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悬赏金额:5000元
被执行人:张毅
出生日期:1974年2月7日
家庭住址:住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北路113号17号楼2单元8号
身份证号:140103XXXX02070632
执行案号:(2024)晋0107执2722号
执行标的:108835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举报电话:0351-2163198(郭法官)
悬赏期限:2026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15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悬赏金额:按照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注意事项: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为了保护线索提供人,
我们承诺:
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身份、
提供的财产线索等信息,
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