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召开辖区涉铁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涉铁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月6日上午,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召开辖区涉铁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邀请辖区14家铁路站段和涉铁企业代表共商纠纷化解良策,凝聚协同治理合力。党组书记、院长周建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玲,立案庭负责人及研究室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杨玲副院长介绍近年来大同铁路运输法院涉铁企业纠纷情况及涉诉案件主要类型,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当前涉铁单位在合同履行、纠纷响应、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深化联动协作、提升解纷效能”的工作方向,提出要推动解纷力量向源头下沉、向一线延伸,实现“小事不出站段、大事协同化解、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各铁路站段、涉铁企业代表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踊跃发言。大家围绕涉铁纠纷处置流程、风险防范难点、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引发的侵权纠纷等具体问题,分享纠纷处置过程中的实践经验与现实困惑,并从强化铁路安全普法宣传力度、搭建纠纷预警与信息共享平台、细化涉铁合同示范文本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周建宏院长认真听取各方发言,就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回应,并与大家围绕凝聚纠纷化解合力、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模式等内容深入研讨。周建宏强调,涉铁纠纷要坚持系统观念,充分激活社会多元解纷力量,构建灵活多元、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纠纷化解路径,推动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切实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结合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例,立案庭法官从调解沟通策略、法律适用要点、证据固定规范及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等方面对参会企业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帮助参会人员掌握实用调解方法,提升前端纠纷化解专业能力。
此次推进会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将认真梳理吸纳参会单位提出的合理建议,持续完善“法院+铁路企业”联动机制,加强与铁路站段、涉铁企业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着力构建“预防为先、调解为主、诉讼兜底”的涉铁企业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为辖区铁路运输安全和涉铁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