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日,当事人任某某涉嫌开设财场罪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任某某的家属考虑再三之后于12月11日上午经朋友介绍委托李波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办理了委托手续以后,李律师当日下午就到看守所进行了首次会见。
经过会见了解到,任某某并非开设赌场的组织者,也不是主要成员,只是临时参与了一些辅助性内容,且所得报酬只有区区几百元,均有据可查,情节显著轻微,完全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
为此,李律师专门联系侦查机关承办人员。希望第一时间提交手续,称述有利于当事人的意见。但是办案单位门房规定必须事先和工作人员联系并由其带领才能进去。而家属提供的承办人员电话又无缘无故被拒绝接听。
眼瞅着30日的最长拘留期限即将届满,12月29日,李律师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了任某某。就批捕阶段如何有效向检察机关承办人员如实反映有利于己的案件情节对当事人进行了专门辅导,反复叮咛要如实表述,清晰明了。
之后进入了2026年元旦小长假。1月4日,上班第一天上午,李律师就到对应检察机关案管中心提交了委托手续和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在意见书中阐明任某某参与他人犯罪属于临时受约,不可与其他同案犯同日而语,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应当予以批准逮捕的详细理由。并了解到侦查机关的报捕时间是12月31日。
1月8日上午,李律师正准备给当事人亲属打电话了解情况时。当事人亲属突然打来电话,不无激动地说,1月7日很晚才接到到侦查机关通知要释放任某某,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一个劲地对李律师表示感谢!李律师在对当事人表示祝贺的同时,提醒其要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以免节外生枝。
时隔过一个月后,当事人亲属又专门制作了锦旗,亲自到北京中闻太原律师事务所表达谢意。于是,又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