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脚步近了
团圆是此刻最温暖的期盼
长治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亲友欢聚莫贪杯
驾车出行不沾酒
2月1日晚
长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七大队
连查3起酒驾违法行为
我们将始终保持
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零容忍、严查处的高压态势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因为,您的安全抵达
才是给家人最好的礼物
★ 时间:2月1日20时许
★ 地点:屯留区国税局十字路口
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拐入路边某小区门口停下,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此时驾驶人赵某某已下车走出数米,且身上带有明显酒气。面对民警询问,赵某某坚称自己并未开车,只是步行至此。民警随即调取小区门口监控视频,画面清晰显示赵某某将该车停在小区门口的全过程。在证据面前,赵某某这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 时间:2月1日22时许
★ 地点:屯留区麟绛西大街潞安小区门口路段
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临近检查点时欲掉头驶离,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 时间:2月1日23时许
★ 地点:屯留区李高乡康庄村村口路段
民警在对一辆黑色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当驾驶人李某某打开车窗的瞬间,车内散发出一股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春运期间
我们将严查酒驾醉驾不松懈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共同守护平安回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