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流浪智障人员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流浪智障人员线索和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长治市辖区内流浪的智障人员或疑似智障人员,重点关注城乡接合部、车站广场、公园绿地、废弃建筑等区域内无有效身份证件、无法清晰表述个人信息及家庭住址、行为举止异常的人员;
(二)全市所有砖厂、建材厂、水泥厂、矿厂、养殖场、建筑工地、废品回收站等劳动密集、高强度劳动重点场所内无有效身份证件、无法清晰表述个人信息及家庭住址、行为举止异常的人员;
(三)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智力残疾人从事体力劳动或其他劳务活动的;
(四)明知他人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仍为其提供场所、运送、管理等帮助的;
(五)其他涉智力残疾人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内容
(一)应提供发生强迫智力残疾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被举报人的姓名(含绰号)、住址、联系方式,可附照片、视频、录音、证人信息等相关证据;
(二)应尽可能详细提供流浪智障人员的发现时间、具体位置、体貌特征(如身高、体态、衣着颜色款式、随身物品、有无明显生理特征等);
(三)流浪智障人员的行为表现(如言语状态、活动规律、是否需要医疗救助等)。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现场举报:前往就近公安机关或派出所举报。
四、相关提示
(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违规私自收留、虐待、利用流浪智障人员,如存在上述行为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理;
(二)广大群众发现相关线索后,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提供虚假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公安机关对线索举报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流浪智障人员成功寻亲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特此通告。
长治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