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熙宁九年(1076年),陕西蓝田。
当王安石的新法在朝堂引发波澜时,吕姓兄弟在乡里做了一场安静的社会实验。
他们邀集乡党,于乡校集会,共立一约。
这份名为《吕氏乡约》的文书仅千余字,却构建了一个没有官吏催逼、不靠律法强制的自治共同体。
它的核心只有四条:
在乡约诞生之前,关于“好社会”的想象,早已在思想史中熠熠生辉。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关键词是“公”。它要求突破血缘的藩篱,将“他人”视为“我们”的一部分,让资源与力量为共同福祉而流动。
“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关键词是“兼”。它倡导一种无差别的爱,如同爱自己一般去爱他人,消弭亲疏远近的界限。
二者路径不同,却指向同一个终点:一个基于道德自觉与互助关系,而非纯粹利益与权力维系的社会。
《吕氏乡约》的伟大,在于它将高远的理想,化为了乡民们触手可及的日常规程。
面对水灾、盗贼、疾病、贫乏等七种患难,乡民有义务相互救济。
非打非罚,而是“共议绝之”——被共同体暂时疏远。在熟人社会中,这关乎一个人的全部尊严与存在感。
它不依赖官府的权威,而是诉诸乡民的共识、荣誉感与彼此依存的需要。这便是一个基于“和合”精神的社会微型模型。
《吕氏乡约》并非孤例,它是一颗种子,在历史的土壤中萌发、生长。
明代王阳明推广《南赣乡约》,以教化改良地方民风。
清代陆世仪著《治乡三约》,将其系统化为“教约”、“恤约”、“保约”。
直至近代,梁漱溟在山东邹平推行乡村建设实验,其精神内核仍可见乡约传统的影子。
这些实践共同证明:最持久的社会和谐,往往源于基层自发形成的、基于共同认可的规则与道德情感的联结。
虽然时光不能倒流,但思想可以对话。在阅读这些古老文本时,我们不妨自问:
在一个人人强调“边界”与“自我”的时代,“患难相恤”的精神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除了法律与契约,我们的社会是否还需要某种基于道德与情感的“共识”来维系?
“天下为公”的理想,在今天可以有哪些新的诠释与实践可能?
虽然故事来自古代,但思考属于当下。
我们邀请你,抛开具体的现代案例,仅从理念出发,用一两句话描述:
“基于古老智慧,你所理解的美好社会关系,核心是什么?”
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包容?
是“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温情?
还是“规则共守,义利共担”的清醒?
关注我们,一起从容读文化
我们是山东和合文化(青少年版)编写与推广的创赛大学生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