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开展死亡人员注销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户口登记、确保人口数据真实,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即日起在全区开展死亡未注销户口核查清理工作,申报对象为辖区内已死亡但未注销户口的居民。户主等亲属需在人员死亡或宣告死亡后一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需携带逝者及申报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死亡医学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等任一死亡证明材料。派出所办结后将收缴逝者户口页和身份证,特殊情形经核查后可依法注销。逾期未申报的,警方将联合多部门核实后强制注销。对瞒报注销、骗领社保金,或冒用逝者身份骗领、使用身份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刑责。依法注销户口是公民法定义务,望居民主动配合,相关疑问可拨打辖区派出所咨询电话。来源:平安上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