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世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这位副厅级干部已退休近五年。
曹世平的仕途始于1975年。这位1958年出生的山西左云人,从基层起步,凭借本科学历和党员身份,逐步走上领导岗位。2001年,43岁的曹世平出任大同市灵丘县县长,成为一方主政者;2006年,他调任阳高县委书记,手握地方发展的核心决策权;2012年,其仕途达到顶峰,当选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跻身副厅级干部行列,直至2017年卸任,2018年12月正式退休。
四十载仕途生涯,曹世平曾拥有多重光环——从“知青”到县长,从县委书记到人大副主任,每一步晋升都伴随着组织的信任与群众的期待。经立案审查调查,曹世平的违纪违法行为呈现出“多维度、深层次”的特点,覆盖组织、廉洁等多个领域,且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
曹世平无视组织原则,不仅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这一行为直接破坏了地方政治生态,导致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原则被践踏,相关细节虽未公开,但从通报中“性质严重”的定性可见其危害之深。值得注意的是,曹世平的前同事、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人毅曾于2019年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处分,两人共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成为案件查办中的关注焦点。
曹世平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将人情往来异化为利益输送的通道;更有甚者,他将个人应负担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完全丧失了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底线。
调查查明,他利用担任县长、县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的职务便利,在项目审批、企业经营等关键环节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还可能导致公共资源被违规占用,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检察机关后续的起诉指控进一步明确,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5月23日,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世平作出逮捕决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合法。
2024年7月24日,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曹世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请求法院依法惩处。截至目前,曹世平的判决信息未曾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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