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发布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通告,以加强春节期间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和晋源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见附图)。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和娄烦县行政区域内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时间,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并向社会通告。限制燃放区域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燃;允许燃放时间内,仅可燃放符合国标的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要规范燃放,禁止抛掷、向人群车辆等投射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燃放方式;未经许可不得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后要及时清理废弃物。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对非法行为依法处罚,欢迎市民举报,举报电话110,通告自发布起施行,有效期3年。来源:太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