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全市工资调整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于1月12日发布的最新数据,山西省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将全省划分为三个档次,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基本收入水平。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150元,第二档为2050元,第三档为195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样分为三档,分别为23.2元、22.1元和20.9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根据我国《劳动法》及《最低工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期间,视为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