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山西王家峪煤业有限公司“9·21”一般机电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9月21日16时20分,山西王家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家峪煤业)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运输联络巷内发生一起一般机电事故,造成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489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025年9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组织武乡县人民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王家峪煤业“9·21”一般机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武乡县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山西王家峪煤业集团
山西王家峪煤业集团(以下简称王家峪集团)成立于2010年10月,位于山西省武乡县韩北镇,为民营企业。集团下辖三座矿井,分别是王家峪煤业,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山西阳辿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现处于长停状态),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合计生产能力330万吨/年。
王家峪集团配备有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1名,下设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调度信息部、机电运输部、通风瓦斯部等煤矿安全管嶶一专业职能部室。企业证照齐全有效。
(二)王家峪煤业
1.矿井概况
王家峪煤业位于山西省武乡县韩北镇王家峪村北,为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复的保留矿井,隶属于王家峪集团。民营煤矿。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井田面积为10.9259km,批准开采2至15"煤层,现开采15"煤层高瓦斯矿井,地质构造简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15"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不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无冲击地压危险性
2.证照情况
矿井证照齐全有效。
3.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王家峪煤业配备有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各1名,安全、生产、机电、技术及琼防治水等专业副总工程师各1名。下设有调度室、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抽采科、防治水科、机电科等7个职能科室及综采队、综采安装队、掘一队、掘二队、巷修队、开拓队、机电队、机修队、机运队、搬运队、探水队、监控维护队、通风队、抽采队等14个队组
矿井在册职工964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43人,特殊工种178 人,一般从业人员 743 人。
矿井按“三八”制组织生产作业,零点班0时至8时(生产班),八点班8时至16时(检修班),四点班16时至24时(生产班)。
4.矿井主要生产系统情况
(1)开拓开采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行人立井瓦斯管路井和回风立井五个井筒,为单水平开采,水平标高为+682m。主斜井担负原煤运输、进风任务兼作安全出口;副斜井担负物料提升、进风兼作安全出口;行人立井担负人员运输、进风兼作安全出口;瓦斯管路井内敷设三趟抽采管路,兼作进风;回风立井担负矿井回风兼作安全出口。
矿井现开采 15"煤层,划分为四个采区,一采区为生产采区三采区已封闭,二、四采区未开拓。并下布置有:150107综采工作面,150108运输顺槽、150111运输顺、东翼进风大巷(停掘预抽)和东翼回风大巷(停掘预抽)4个掘进工作面,150109综采安装工作面。
(2)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4个井简进风,1个井简回风,即主斜井、副斜井、行人立井和瓦斯管路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回风立井装备有两台FBCD-NQ28轴流式风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电机功率2x400kW,矿井总进风量为9072m/min,总回风量为9268m/min。
(3)供电系统
矿井工业场地现建有35kV变电站1座,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路红平线来自红星110kV变电站,另一回路来自蟠龙110kV变电站,两趟电源线路为分列运行。矿井辅助工业广场配备一合YC-3000-G型柴油发电机应急电源,保矿并保安负荷在双回路断电情况下的应急使用。
(4)提升运输系统
主斜井安装一部DTL100/30/2x315型带式输送机,选用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担负矿井原煤运输。集中运输巷选用1部S0-16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绞车担负井下辅助运输。一采区轨道下山和运输下山分别各安装一部RJKY75-20型和RJKY55-25型悬吊式吊椅架空乘人装置,担负井下人员运输。
副斜井提升采用单钩串车提升方式,使用JK-3/31.5x2.2型单滚简提升机,担负矿井日常设备、材料等提升。
行人立井安装一部2JK-2/30A型双滚简绞车,滚直径为2000mm,电机功率为155kW,担负全矿人员升降。
(5)排水系统
矿井在副斜井井底设有主水仓,主水泵房安装3台离心式水泵,型号为MD280-43x10,一用一备一检修,水仓有效容积为2200m,电机功率为630kW,水泵额定流量为280m/h。1501采区2号水仓(轨道下山2200m处):水仓有效容积为1800m。水泵额定流量为550m/h。排水管路选用2趟管路,经副斜井井筒排至地面污水处理站
(6)抽采系统
现地面建有永久瓦斯抽采泵站一座,配备高负压抽采泵4台和低负压抽采泵2台。高负压抽采系统包括2台CBF810-2BG3型水环式真空泵和2台2BEC-72型水环式真空泵。CBF810-2BG3型水环式真空泵的电机功率为1250kw,用于邻近层瓦斯抽采;2BEC-72型水环式真空泵的电机功率为450kw,用于本煤层瓦斯抽采。低负压抽采系统安装2台2BEC80型水环式真空泵,每台电机功率为800kw,用于采空区埋管瓦斯抽采。
(7)工业视频监控系统
采用海康威视硬盘录像机和服务器形式进行数据采集,工业视频监控已按要求上传32类场景,摄像头采用海康威视KBA12型摄像仪,全矿共计安装摄像头314路,其中地面210路,井下104路,安装地点包括采掘工作面及出入口、采掘工作面回风流及转载点、井下变电所与水泵房、避难硐室等地点。事故地点前方30米安设一路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角度不正确且作业现场无照明,事故发生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8)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矿井装备KJ70X型安全监控系统;KJ1628(A)型精准人员定位系统;KTJ102型有线通讯联络系统和KT425煤矿扩音通信广播系统;ZYI(A)型供水施救系统和压风自救系统;在副斜井底设置永久避难硐室,可满足100人的避险要求。
二、事故地点及相关情况
(一)事故地点
事故地点位于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运输联络巷内,距巷道口 33m 处。
该巷道南部为1501采区运输下山、北部为150108回风系统巷,东西两侧为1501采区大巷保护煤柱。巷道采用全风压通风,长86m,断面为矩形,宽4.8m,高3.2m,断面积15.36m,采用全锚(网)联合支护。
150106综采工作面于2023年9月安装完成并开始回采,2025年7月开始末采,8月8日开始回撤,9月7日工作面内设备回撤完毕,9月9日150106综采工作面永久封闭。
(二)事故地点设备放置情况
巷道内放置有一部可伸缩式带式输送机3节机尾,一部转载机,一部破碎机,2架运输顺槽超前支架,1组超前端头支架
(三)设备回撤相关制度措施
王家峪煤业《150106综采工作面末采及回撤作业规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三项第1条规定回撤工序为:刮板和刮板链→机头→传动部→桥部槽→落地槽→破碎机→转载机机尾”
2.王家峪煤业《150106综采工作面末采及回撤作业规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三项第2.1条规定:“转载机在解体前,首先在桥身段下架设2个“#”字型木垛支撑桥身段,木间距1.5m,并且在每节桥部槽两侧各打设2根护身单体柱”
3.王家峪煤业《150106综采工作面末采及回撤作业规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三项第2.2条规定:“解体每节桥部槽时,分别用2台5t手拉葫芦起重钩与绕过桥部槽底部的钢丝绳扣连接依次逐节进行拆解”。
4.王家峪煤业《150106综采工作面末采及回撤作业规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三项第2.5条规定:“解体时,必须按照顺序进行解体,严禁无秩序工作;拆除螺栓时,必须先拆除底部螺栓,后拆除两侧及上部螺栓”
5.王家峪煤业《150106综采工作面末采及回撤作业规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三项第2.12条规定:“设备的解体和装车,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起吊装置必须牢固可靠,起吊设备使用的吊具,采用钢丝绳扣(双股中18.5mm钢丝绳)或630链条”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事故报告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9月21日14时许,综采安装队队长李爱飞在队部会议室主持召开四点班班前会,调度副主任李贵宏参加,当班出勤16人,分别为跟班副队长刘路强、班长魏水秀、支架组长刘某则、支架检修组长梁俊、端头组长薛安荣、支护工刘某刚和赵玉宏、采煤机司机曹军红和田东伟、皮带司机刘红虎、支架工武庆飞和秦江平、刮板输送机司机李军、清煤工孙少飞、井下电钳工李跃红、乳化液泵站司机周亮。李爱飞安排了当班工作任务,并强调了作业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14时30分,当班作业人员陆续入井。15时10分左右,魏水秀到达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联络巷和上一班班长牛咽生进行交接班,转载机21桥部槽和22转载机机头连接处两侧连接螺栓已拆解,并向调度室汇报接班情况。15时35分,作业人员陆续到达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联络巷。魏水秀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分工:刘某则带领刘某刚和田东伟到150106回工作面辅助联络巷对转载机连接螺栓除锈、松动;梁俊带领曹军红和李跃红到150107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拆除风动葫芦风管;魏水秀带领孙少飞、李军、秦江平、赵玉宏、刘红虎到 150106 回撤工作面回风顺槽口处理矸石和平整巷道:薛安荣和武庆飞到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联络巷装车点装车。
刘某则、刘某刚和田东伟到现场后,发现转载机机头往后的3节桥部槽(18-19、19*-20、20*-21)两侧及底部的连接螺栓已全部松动,部分螺栓已拆除。19--20"桥部槽两侧连接螺栓已拆解,仅剩底部4条螺栓,21"桥部槽下方打设有木垛,随后三人用一台5t手拉葫芦对19桥部吊挂,轮流用矿用气动扳手拆卸19"和20"桥部槽底部的4条连接螺栓。16时20分,田东伟站在行人侧拖拽矿用气动扳手风管,刘某则和刘某刚在19“桥部槽下方拆卸最后1条螺栓时,田东伟突然听到一声响,看到19和20桥部槽坠落在地,将刘某则和刘某刚两人压在桥部下,随即跑至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联络巷口喊人救援。刘路强、薛安荣和武庆飞闻声跑到事故地点,看到19和20桥部槽坠落在地,刘某刚腹部以下被槽身压住,刘某则被完全压在桥部槽下方
(瑩车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刘路强、薛安荣、武庆飞和田东伟等人用手拉葫芦连接大链将19桥部槽吊起,并在下方两侧各放置一根道木支垫,然后将刘某刚和刘某则二人救出。16时26分,刘路强用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联络巷口电话向李爱飞汇报了事故情况:然后到150107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叫梁俊和李跃红协助救援,并安排曹军红去150106回撤工作面回风顺槽口通知队组其他人员到事故现场抢救。16时27分,李爱飞依次向生产矿长李建平矿长郭红光、安全矿长石伏波进行了汇报。
16时37分,郭红光通知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李旭良启动应急预案。16时45分,郭红光通知李建平下井组织救援。17时03分,郭红光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赶到调度室指挥救援工作,安排调度员赵东阳通知在150108运输顺槽的当班带班矿领导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韩贵芳去现场组织救援。韩贵芳到达现场后头,组织现场人员制作简易担架,将两名伤者向外抬。
17时33分,120救护车到达副斜井井口。18时33分,两名伤者运送至副斜井井底。18时52分,现场救援人员运送两名伤者升井,抬至在井口等候的救护车将两人送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进行抢救。23时30分,刘某刚经抢救无效死亡。9月22日9时40分,刘某则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报告情况
2025年9月21日16时20分,事故发生。16时26分,跟班队干刘路强向队长李爱飞汇报事故情况。16 时27分,队长李爱飞依次向生产矿长李建平、矿长郭红光、安全矿长石伏波汇报了事故情况。
17时18分,矿长郭红光在调度室分别向武乡县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汇报了事故情况。
(四)应急救援评估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开展了事故救援工作,运送伤员出井并及时进行了汇报。调度室及矿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救护车辆在井口待命。救援处置及时,未发生延误抢救的情况四、安全管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王家峪煤业
1.安全管理情况
根据王家峪煤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规定:矿长全面负责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1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分管副矿长负责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矿井各自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查,2025年7月至9月21日,王家峪煤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业检查13次,其中矿长组织开展了3次安全隐患排查,各分管副矿长共组织了10次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次数符合要求,共查处各类一般隐患168条。但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与本起事故相关隐患。
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经查,矿领导带班为“三八”制,月至9月份未出现带班领导带班空岗的情况。9月21日事故当班,带班矿领导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韩贵芳15时13分从副立井下井,15时31分到达二部皮带机头进行交接班,于15时50分行至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运输联络巷进行巡查,停留12分钟,后到15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巡查。在150108工作面接到调度电话通知,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运输联络巷发生转载机伤人事故,便前往事故发生地点开展救援,救援完毕后去其他工作面检查。9月21日23时34分升井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
《2025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中关于150106综采工作面回撤期间拆卸、起吊、搬运大件、运输支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风险的管控措施中,仅对手拉葫芦的选用和打设专用起吊锑锚索作出规定,未明确转载机拆卸过程中人员站位等相关措施。《150106工作面回撤、150109工作面安装专项风险辨识评估国炳鐾薇必报告》未辨识出拆解转载机设备过程中坠落伤人潜在风险。
(2)现场人员违章作业
违反《150106综采工作面末采及回撤作业规程》规定,一是没有按照回撤工序要求进行作业,作业时转载机机头尚未回撤,但转载机机头往后3节桥部槽(18-19、19*-20、20--21)两侧及底部的连接螺栓已全部松动,部分螺栓已拆除,未拆卸的螺栓螺母只剩2-3扣。二是拆解转载机桥部前在19和20桥部槽下方未打设木垛。三是实际解体桥部槽时,仅使用1台手拉葫芦,且使用与规程不相符的两种链条及连接件进行起吊并一次拆解2节。四是实际在现场拆除螺栓时,先对两侧螺栓进行了拆解,后拆解底部螺栓,拆解顺序不正确。
(3)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
当班班长未到19和20桥部槽连接螺栓拆卸作业现场:跟班队干和带班矿领导均未发现并排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当粍是一鏃浇安全员对现场作业情况掌握不清、安全检查不到位。“无监控不作业”落实不到位。作业现场视频监控管理不到位,事故地点前方30米安设一路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角度不正确且作业现场无照明,事故发生时未能发挥作用。
(4)安全培训开展不扎实
《黑色三分钟生死一瞬间》系列视频学习效果差,事故教督国汲取不深刻;综采安装队仅通过班前会对《150106综采工作面末采及回撤作业规程》进行了学习贯彻,但未按规定进行考试;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风险辨识能力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
(二)王家峪煤业集团
1.安全管理情况
根据《山西王家峪煤业集团关于集团领导及部室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安全工作规定》(王煤集发【2025]2号)要求,每月对公司下属煤矿至少全覆盖检查1次。
经查,2025年7月至9月21日,王家峪集团共对王家峪煤业综合检查3次,检查次数符合规定;共查处各类一般隐患149条。但在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与本起事故相关隐患。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王家峪煤业日常安全检查不认真,对该矿综采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重视不够,现场安全管控措施监督检查不到位;对王家峪煤业反“三违”工作监督不力;对王家峪煤业作业规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不到位,未发现作业规程未进行考试的问题。
五、地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管情况
1.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29号)规定:“煤矿安綏和全监管专员在实行至少两人一矿指定监管的基础上,每周对监管人矿井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原则上每月应对巡回检查煤矿所有生产为作业场所、系统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王家峪煤业安全监管专员小组组长为韩泽敏,成员为孙澜。
经查,2025年7月至9月21日,王家峪煤业安全监管专员到矿检查12次,共查处隐患84条。转载机拆解回撤期间未到过作业地点进行检查,未查出涉及本起事故的相关安全隐患。
按照《武乡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煤矿安全协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应急发(2025]8号)及驻矿协管站工作职责的要求,驻矿协管站每周对所驻矿井井上下进行-次全覆盖检查。王家峪煤业安全协管站长为程跃峰,安全协管员为王爱斌。
经查,2025年7月至9月21日,王家峪煤业安全协管员检查97次,到150106工作面检查累计33次,共查处隐患181条转载机拆解回撤期间未到过作业地点进行检查,未查出涉及本起事故的相关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武乡县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及协管员对王家峪煤业综采工作面设备回撤情况掌握不清,对150106回工作面辅助运输联络巷回撤作业重视不够,对该矿安全监督检查不严不细
六、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类别: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为一般机电事故
人员伤亡情况:经调查,本起事故共造成2人遇难,
绶月国渱卷接经济损失: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疫人GB6721-1986)等有关规定统计,本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89万元。
七、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名作业人员在拆解转载机桥部槽时未按规定打设木垛连接起吊葫芦链条的螺栓突然断裂,导致桥部槽失稳坠落,将该2人砸压致死。
2.间接原因
(1)作业规程执行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回撤工序,转载机机头尚未回撤,但转载机机头往后3节桥部槽两侧及底部的连接螺栓已全部松动,部分螺栓已拆除;拆解顺序不正确拆除螺栓时,先对两侧螺栓进行了拆解,后拆解底部螺栓。
(2)现场管理严重缺失。事故当班班长未到设备回撤作业现场指挥作业;跟班队干和带班矿领导对事故地点检查时均未发现并排除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息;当班安全员对现场作业情况掌握不清楚,事故发生时未在现场,安全检查没有落实到重点环节。视频监控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安设的视频监控位置和角度不正确且无照明,不能有效监控作业人员行为。
(3)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矿井对综采工作面设备回撤现场危险因素辨识不全面,150106工作面回管控措施未明确转载机拆卸过程中人员站位等相关措施;未辨识出拆解转载机设备过程中坠落伤人潜在风险,未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实。《黑色三分钟 生死一瞬间》系列视频学习效果差,同类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综采安装队仅通过班前会对《150106综采工作面末采及回撤作业规程》进行了学习贯彻,但未按规定进行考试;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风险辨识能力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
(5)上级企业安全管理不力。王家峪集团对王家峪煤业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该矿综采工作面设备回撤重点作业环节重视不够,未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对职工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反“三违”工作监督检查不力。
(6)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严。武乡县应急管理局对王家峪煤业150106回撤工作面辅助运输联络巷设备回撤重视不够,对设备回撤作业情况掌握不清楚,对该矿安全监督检查不严不细。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八、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对1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其中:王家峪煤业12人,王家峪集团5人,武乡县应急管理局2人。
王家峪煤业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2人遇难,给予王家峪煤业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的罚款:
九、防范措施与整改建议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生产安全方面的不足,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王家峪煤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王家峪煤业要认真汲取本起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和反思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落实到煤矿生产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要加强变化环节和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作业前必须开展风险研判,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王家峪煤业要加强设备安装回撤管理
王家峪煤业要加强机电设备安装回撤的管理,一是规范设备回撤作业工(器)具及连接件管理。明确拆解作业起吊工(器)具的配置标准并按规定使用,由专人检查工器具完好性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强度不足的连接件。二是严格落实支撑防护要求。设备拆解前,必须严格落实支撑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现场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作业。设备安装回撤期间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安装回撤作业安全,
(三)王家峪煤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王家峪煤业要深入开展“反三违、防事故”活动,井下变化作业、重点岗位必须有安全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杜绝违章作业行为;强化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管控,带班矿领导、跟班队干安全员、班组长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安全监督检查必须落实到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必须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等作业地点的现场盯守与班中巡查,确保作业期间的安全生产,
(四)王家峪煤业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罰一家峪煤业要扎实开展以《黑色三分钟 生死一瞬间》专题培训视频教材为载体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聚焦岗位实际需求分岗位、分工种开展“精准滴灌”式靶向培训,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不漏一人、全员参与;二是确保完整观看、不漏一个案例;三是确保从业人员对“八条硬措施”应知应会”“管什么、始终坚持 “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懂什么”的原则,推动每一名职工真正做到“看明白、想明白干明白”,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素养,切实提高职工风险辨识、自保互保能力及安全操作技能,推动各项规程措施和操作标准落地到现场,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
(五)王家峪煤业要持续推进“无监控不作业”
王家峪煤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工业视频安装及联网接入规范(试行)》,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增设完善煤矿重要场所工业詰以有翥竤敌纸频的通知》要求,结合煤矿实际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做好现有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与使用工作,推进高清智能视频设备的改造与增补;同时保障现场照明充足,确保视频安装角度合理画面清晰,实现有人作业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构建“无监控不作业、无照明不作业”、作业行为全程受监督的现场可视化监控环境,切实推动从业人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六)主体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管理责任
王家峪集团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所属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实、做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所属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变化作业全过程安全管控,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所属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七)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
武乡县人民政府及武乡县应急管理局要深刻汲取本起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辖区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武乡县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检查力度,在全县煤矿开展机电设备安装回撤专项检查,确保机电设备安装回撤期间的安全;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专员的监管作用,严厉打击“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