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原各区破获储存、售卖烟花大案,触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等行政违法,或非法经营罪刑事犯罪!
一、晋源区
2026年1月8日,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金胜派出所成功捣毁一处藏匿于村内民房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烟花爆竹122箱,对违法人员依法行政拘留5日。
经查明,2025年12月15日,郭某霞为牟取私利,从陕西购置价值2.2万元的140箱烟花爆竹,存放于该村民房内,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信息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已销售获利2150元。郭某霞对其全部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郭某霞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涉案烟花爆竹已移交专业机构作进一步处理。
二、万柏林区
1、2026年1月2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兴华派出所成功捣毁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烟花爆竹708箱,刑事拘留一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明,2025年11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杰与同伙李某忠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牟利。二人各出资人民币5万余元,购买各类烟花爆竹1000箱左右,储存至万柏林区某仓库内,目前已销售200箱左右,非法获利约5000元。
目前,李某杰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同伙李某忠未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涉案烟花爆竹已依法收缴。
三、小店区
2026年1月11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刘家堡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违法人员,当场收缴烟花爆竹82箱。
经查明,2025年12月以来,违法行为人杨某,通过网络平台非法购进烟花爆竹82箱,储存在其居住的普通住宅内,并多次通过本地社交群发布隐晦销售广告,目前尚未售出。其储存地点不具备安全条件,周边人员密集,存在严重公共安全隐患。
杨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依法收缴。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国家对其销售环节管控严格,经营必须依法取得对应资质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居民小区、商铺、村内民房等人员密集及安全条件不达标场所囤货售卖,严禁通过朋友圈等线上渠道违规售卖烟花爆竹,此类行为既严重扰乱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更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各类违法犯罪。呼吁广大群众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如发现小区、商铺、民房、仓库等场所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10举报,携手筑牢辖区安全防线,守护平安祥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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