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
1.父母双亡,一方过世另一方失踪、弃养、因残疾、疾病、服刑等,家庭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的孤困儿童;或父母双方均出现以上情形的孤困儿童;
2. 年龄在6-18周岁处于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包含年满18周岁在读生)阶段的孤困儿童
申请方式
详情电话或微信联系长治市阳光困境儿童帮扶协会会长孟宪洲(联系电话13663652306),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协会将择时前往申请家庭进行走访与信息收集。
©长治市阳光困境儿童帮扶协会
排版/杨家驹
审核/孟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