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某餐饮因使用“人民咖啡”字样被当地部门罚款3000元。理由为当事人涉嫌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商标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咖啡馆的上级总公司为要潮上海文化传播公司,本来品牌名是“要潮人民咖啡”,并曾五次申请人民咖啡的商标均被驳回。而在2025年11月,去了“要潮”的“人民咖啡”一度成为网红。
专家称,人民在我们国家的定义又不是普通人民,属集体人格权,具有公共性和政治象征的词汇,根本不能私有化。
也就是这里的人民,并不是“人民”。
听着绕口,但这就是法律,罚就罚了,必须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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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同城呱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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