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太原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的通知》(并发改服价字〔2018〕34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六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借鉴周边城市做法,经市政府同意,拟对我市城六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进行如下调整,并计入计价器,现予以公示:
一、春节假期运价上浮15%。依据国务院公布的春节放假安排,春节期间城六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里程费、时长费上浮15%,通过合理补贴,激励驾驶员在春节期间坚持运营,保障群众出行需求。春节假期结束后立即恢复原价。
二、太原至榆次跨城运营运价上浮20%。城六区巡游出租汽车从我市载客驶入晋中市榆次区,起步价、里程费、时长费上浮20%,杜绝驾驶员因返程不能载客引发的拒载绕道、私自收取“跨城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司乘双方合法权益。从2026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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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责编: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