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20时49分,长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八大队店上中队民警在辖区石侯线2公里处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小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曹某某神情紧张、身上带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当晚曹某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散席后,自认为离家不远,加之夜间天气寒冷,交警不会开展缉查工作,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曹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