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在山西大同云冈区榆涧村调查发现,大同市茂源煤业有限公司存在露天堆煤、废水直排、矸石毁林、洗车装置形同虚设等多项严重环保违规,但却连续三年获评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三级达标企业,暴露当地监管与考核定级漏洞。
企业概况与环评要求
大同市茂源煤业有限公司为年洗选能力120万吨的社会独立洗煤厂,采用跳汰-浮选工艺,2022年6月获云冈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批复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环评明确要求:
- 原煤、精煤、矸石等须封闭储存、场地硬化、配抑尘设备
- 车辆轮胎必须清洗,厂区配清扫、洒水车,颗粒物排放符合DB14/2270-2021限值
- 洗煤废水、雨水、生活污水全部闭路循环、禁止外排,建集水池回收利用
现场直击:污染乱象触目惊心
- 扬尘污染失控:120余亩厂区未建防风抑尘围挡,露天堆存近万吨精煤、矸石、煤泥;输送皮带露天作业,铲车装卸频繁扬煤尘;洗车装置未用,出厂道路满覆煤泥,车辆带泥上路。
- 废水直排渗坑:洗煤废水未循环,上千吨废水经四五十米暗渠外排,流入厂区外渗坑并在林地形成三处黑臭水体,最大渗坑长约三四十米,厂区泥泞不堪。
- 林地农田遭毁:违规填埋数千吨矸石,侵占林地与农田,卫片显示扰动面积34亩,周边土壤深度污染。
达标评级与验收矛盾 考核存严重漏洞
山西省自2019年推行洗煤行业标准化管理,未达标不得运营 。茂源于2022年12月首获三级达标,2025年2月再次入选,连续三年评级达标。但核心矛盾在于:企业未按环评建防风抑尘围挡,无法通过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却长期违规生产并获达标评级,被指考核定级涉嫌违规。
监管缺位成常态 行业乱象待整治
知情人士透露,云冈区同类污染问题普遍,根源在于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审批违规,导致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悬空,环评与排污许可要求沦为“一纸空文”。
追问与呼吁
1. 云冈区能源管理部门如何对未过环保验收企业评定三级达标?
2. 生态环境部门对长期外排、露天堆料为何未及时查处?
3. 呼吁大同市纪委监委介入,核查评级与监管中的失职渎职,依法追责;对全区洗煤企业开展环保与达标评级“回头看”,整改到位前一律停产;建立常态化巡查与举报奖励机制,杜绝“纸面达标”。
渗坑排放洗煤废水主要处罚措施与罚则
责令改正与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责令违法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对于排放超过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可以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罚款
高额罚款:这是最主要的财产罚。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对于利用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行为,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批准后责令停业、关闭。
按日计罚:依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这极大地提高了违法成本。
行政拘留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对于企业事业单位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查封、扣押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刑事责任
如果违规排放行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知乎@滚滚长江东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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